资料图。苏志刚摄
中新网上海9月3日电(记者许婧)上海市总工会3日发布消息称,从今年开始,上海将为全市一线岗位创新的职工设立“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其最高20万元的奖励,打破了沪上以往各项职工创新奖励的“天花板”。
“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项目申报可采取单位逐级、社团推荐和职工个人自荐申报三种方式。在奖项方面,设立特等奖1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并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分别给予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该奖项是落实上海《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产业工人的荣誉激励力度的重要举措,其荣誉、奖励等同于上海科技工作者的最高奖项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可谓是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的“奥斯卡”奖。该奖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联合评选表彰,首届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评选将于近日启动。
在上海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下属机构职工,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均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评选将重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技术创新创造的成果,注重挖掘女职工创新成果;重点关注工业开发园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非公企业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据了解,申报“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已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研制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技术改造、改进现有设备,显著增效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创新内容、方法、手段,成果得到广泛的普及和应用,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重要社会影响;成功打造上海服务、制造、购物和文化方面的新品牌,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创新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特点的操作(工作)法,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或工作效率;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创新关键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其中,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已获得国家、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凡在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申报职工创新成果奖。政府投资或企业行政主持开发的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但上述项目在职工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创新开发的技术成果,可以参加评选。
记者从上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获悉,上海市总工会始终致力于不断搭建各类职工创新评比、展示的舞台,有效推动了申城职工创新再攀新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上海一线职工共获国家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29项;去年,全市职工共产生150万条职工合理化建议与先进操作法……本次评选也进一步拓宽了职工参评全国奖项的渠道,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推荐参加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和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