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焦点资讯 营销之道 企业报道 淘宝运营 网站建设 软件开发 400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焦点资讯 » 正文

江西余干县“瓦房”强拆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7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1010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8月10日,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一农户正在更换蓝灰色琉璃瓦。当地干部对他说,将原灰瓦更换成琉璃瓦后就不拆房子。余干县玉亭镇部分被拆除房屋现场。房子被拆后,有村民露天搭灶做饭。余干县洪家嘴乡一

p30-8月10日,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一农户正在更换蓝灰色琉璃瓦。当地干部对他说,将原灰瓦更换成琉璃瓦后就不拆房子。

8月10日,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一农户正在更换蓝灰色琉璃瓦。当地干部对他说,将原灰瓦更换成琉璃瓦后就不拆房子。

p31-余干县玉亭镇部分被拆除房屋现场。

余干县玉亭镇部分被拆除房屋现场。

p31-2房子被拆后,有村民露天搭灶做饭。

房子被拆后,有村民露天搭灶做饭。

p31-3余干县洪家嘴乡一处待拆房屋内部

余干县洪家嘴乡一处待拆房屋内部。

p31-4余干县玉亭镇标语

余干县玉亭镇标语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李永华摄)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李永华|江西报道

责编:陈惟杉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34期)

“刚来抢棺材,又来拆房子,这是要干吗?”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86岁的高长芳说道。从7月30日开始,她就寸步不离守着住了30多年的房子,生怕有干部带人来拆掉。

“干部说,拆了房子好脱贫,”余干县玉亭镇排岗村77岁的张云春气愤地说,“活到这把岁数,没想到政府还要拆房子。”7月30日,他家的老宅被村干部带来的挖掘机“钩倒了”。

“现在做饭的地方都没有。”张云春76岁的老伴儿在儿子房前的台阶上临时搭了一个灶“露天做饭”,“下雨就挨饿。”

同样“露天做饭”的还有67岁的高红军。7月30日,高红军在外面干完活回家,忽然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变成了一堆瓦砾。“前一天说要来拆,我没同意,趁着我不在就直接拆掉了。”

近期,《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接到余干县多位村民举报称,自己的住房遭遇强拆。

哪些房子要被拆?

余干县玉亭镇人民政府今年6月13日发布的一份文件称:“对无人居住的空心房及无法居住的危旧房进行拆除是脱贫攻坚工作之需,也是宅基地改革的现行步骤。”

余干县一位官员介绍,拆除的对象是两类:一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D类危房;二是强占宅基地、一户多宅的、影响公共安全和村容村貌的废弃房。

依据住建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D类危房”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的危房。

但余干县玉亭镇众多村民对记者说,实际拆除行动中,“只要是瓦房都要拆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实地调查多栋被列入拆除对象的老房子时发现,这些房屋绝大多数虽然建于二三十年前,但大都保存完好。有些房屋作为厨房、农具摆放场所,有些房屋常年住人。

高红军向排岗村村委会、玉亭镇镇政府递交的《民情反映意见书》称,“村干部自己都承认在第二天在范家(组)拆除了一户房子完好、吃住都在里面的房屋,这合理吗?”

不同类型的拆除对象、颇为模糊的拆除标准给了基层官员极大的自由裁量的执行空间。

听说只要是瓦房就要被拆掉,村民张秋云干脆把自家厨房的瓦片全掀掉了,露出了房椽。“不拿掉就会钩掉,钩掉了没有做饭的地方,(现在)就是下雨天有点麻烦。”她说,没掀瓦的厕所就被钩掉了。

高红军递交的《民情反映意见书》称:“当时我问,得到的回答是只要是瓦房都要拆。这几天,我要求查看文件,竟说我的是危房、闲置房,可以随意改口吗?”

同处余干县的洪家嘴乡政策又略有不同。当地多位村民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他们从村干部得到的口头消息是,如果把原来的土窑瓦改成现在的蓝灰色琉璃瓦,再把墙壁刷白,就可以暂时不拆。“村委会书记说的,你想盖就盖,不想盖就钩掉;下次再来了运动就不知道了,保证不了(不拆)。”余干县洪家嘴乡塔前村一位村民说。

塔前村的另一位村民说,“你看,我的房子用的木料都是大树,一点都没有坏,屋顶也没有漏水,住着很干爽凉快,住个一两百年都不会倒。”

还有一些村民认为,拆与不拆,“就看有没有关系。”

“中央政策好,可到了农民这儿就变了”

为啥拆房子?余干县玉亭镇排岗村村民张云春说,“要拆啊,干部说建设新农村,脱贫。”

2018年4月,《南昌日报》报道称,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还有8万户农村四类困难对象需实施危房改造。今年江西省将重点支持8个计划脱贫摘帽的县,并对8个县的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1000个2018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对这1000个贫困村的四类对象存量危房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2018年计划脱贫的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这40万人的危房改造需求予以全部保障。

此外,农村宅基地改造是拆除行动的另一大政策背景。从去年7月中旬开始, 余干县在5个乡镇场、16个行政村开展宅改试点工作。当地官方媒体称,这是农村综合改革的“牛鼻子”,是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

然而,有村民这样对记者评价说:“中央政策好是好,可到了我们农民这里,就变了。”

拆除仍在正常使用的房屋,却没有任何补偿让不少村民意见颇大。张云春说,“还有钱?想得美啊,没有什么补偿。”玉亭镇排岗村村支书高健生也证实,普通瓦房拆掉之后确实没有补偿。塔前村一位村干部则称,只对贫困户有补贴,对非贫困户没有补贴,“要看具体情况。”

为避免拆除,自行改造房屋花费不少。

余干县洪家嘴乡一位村民自己花钱重铺了自己的瓦房。“去年说要拆掉,我说我会弄好,就不要拆了,请了师傅,300块一天,总共一起3000来块钱。”

上述塔前村村民也准备按要求把自家的灰瓦换成琉璃瓦,“最近涨价了,大概要花8000多块钱”。老太太最着急的是,天气太热,找不到师傅来施工,“政府说过几天就要来拆。”

拆完重建更要花一大笔钱。《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被拆户主说,因为没地方做饭、放农具,甚至没地方住,不得不重建。

前述余干县官员称,居住在D类危房的住户,政府每幢补助两万或2.2万元,拆除重建。

2017年11月发布的《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显示,2017年,全省共实施8.02万户四类困难对象和5.2万户一般困难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资金筹集如下:一是中央财政资金。根据国家部委要求,2017年起中央财政资金仅限于支持四类困难对象危房改造,按照户均1.3万元标准安排资金。二是地方财政资金。省县两级财政按照户均5000元标准共同安排资金支持四类困难对象和一般困难户改造危房。

p32

“我不在家,房子就拆了”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过2017年3月17日拆除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空心房”时发生的明经国伤人致死案。

2017年11月发布的《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曾指出,实施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要明确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余干县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8月1日下午,县委书记胡伟轻车简从来到社赓镇土桥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要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房屋改造未开工或进展缓慢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农村D类危房和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的废弃房拆除力度。同时,胡伟也强调,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余干县一位官员的一段话透露了当地官员的心态:“我们在进行村庄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村庄。总不能把一个破烂村庄带入小康。”余干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摘帽是当地的硬性任务。

面对考核压力,有些基层官员很容易陷入“一刀切”的工作方式中。

当高红军反映其房屋被拆错了,玉亭镇一位副镇长口头回复称:镇里拆空心房,不可能每个人都满意。拆掉你的房子,别人也没有什么好过的。政策有左有右,有对有错。“这个事情一条线,从这个省里到市里,市里到县里,县里到镇里,再落实到户。你也要理解,他也是根据政策。如果你房子可拆可不拆或者其他情况,村干部就会跟领导报告,领导说一定要拆,那就没办法。”

张云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同意不同意都没用,来了好多人,你不同意就做你工作,说拆了怎么怎么好之类的,没有办法的,我老人家怎么弄得赢他们啊,棺材也要弄掉我的。”

村民高红军也说,村干部之前只通知要拆他家的房子,但没有说是哪一天来拆。“我不在家,就拆掉了。”

有律师对记者说,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要拆除房屋,不管是以什么理由都应该事先征求并获得户主同意才能实施拆除,否则涉嫌非法损害他人利益。

玉亭镇第一副书记李忠明称,县里是有个文件,拆老房、危房,要做鉴定,如果是危房,就要拆。

然而,无论是被当作空心房还是危旧房,当地多位居民均称从未见过拆除队伍出示过任何文件,拆除前也没有对房屋做过鉴定。

8月1日,在排岗村村干部带队拆除自家老宅时,当地居民张建国一家和拆除工作队发生激烈冲突,双方动了手。随后,张建国与儿子跑出去躲了起来。排岗村的拆房行动也按下了暂停键。

拆除后重建有多难

8月10日,站在曾经的房子前,如今的一堆瓦砾中,70岁的斯秋云说,“从钩掉了房子到现在我都没怎么睡过,我现在做饭的地方都没有,就是老人家的日子最难过。”

斯秋云和其他邻居发愁的是,一堆的建筑垃圾无从处理。上述玉亭镇副镇长称,政府不负责清理垃圾。玉亭镇排岗村村支书高健生也明确说,拆下来的垃圾由被拆户自己处理。

除了清理满地瓦砾,对斯秋云、高红军等人来说,更大的难题是要争取重建。

8月10日上午,在玉亭镇政府办公楼四楼,一位中年男性工作人员对高红军说,“你飞上天都不可能让你建起房子来,不可能,能够让你做厨房已经非常不错了。”

即便能够获得重建资格,建房本身的成本之外,建房户还得额外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

按照玉亭镇的规定,对符合一户一宅需在危旧房拆除后的原地基上改建房屋的农户,要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报镇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一万元履约保证金,方可按建房规定开工建设;对一户多宅的农户,危旧房拆除后,一律不准在原地基上修建房屋。但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针对在2018年6月13日之前已经建成房屋地廊且已立好一层房柱的,可按村宅基地改革要求向本村小组交纳有偿使用费(建议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一个平方米每年不少于15元,一次性交满10年,每户的总金额不得低于两万元),另再缴纳建房履约保证金两万元。通过村民理事会同意,且在村公示后,才能续建(按农民建房规定的面积、高度、户型等建设) 。

关于建房,该文件还规定,建房户必须签订建房履诺协议(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建房高度不得超过12.1米,户型按规定的徽派风格等建设),若违反建房规定一律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用作违规建房的拆除劳务费。所没收的违约保证金30%返回各村用于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经费。

在余干县,徽派风格是官方指定的民居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当地也发现不少六七层的楼房上均加装了徽派风格的马头墙。有居民称,这是政府出资统一施工修建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不少被拆除的老房子正是传统民居的留存,部分木结构楼房的雕花窗、马头墙、纯卯榫结构等保存着传统的民居特色。

在上半年的“抢棺砸棺”运动中,86岁的高长芳老人侥幸留下了棺材。眼下,玉亭镇与排岗村的干部们又在做她与家人的工作来拆除老房。“村干部这几天已经好几次说要拆,不知道哪天就会被‘钩机’(挖掘机)钩倒。”

(文中村民均为化名)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吉ICP备19006030号-4
企业800网 ·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