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保变为税务,全国税局掀起一轮追缴热潮
虎嗅注:本文首发于微信公号“小银角大王”(ID:BeaWhale),作者:小银角大王卢桦。虎嗅经授权转载。
你不缴社保,你补缴社保。你不补缴社保,严厉打击到你无处可逃。
最后这句似乎有杀气,不过不是我说的,是摘录黑龙江等地这两天社保追缴红头文件里的措辞。
早两天,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五个部委联合会议,确定将在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转税务部门征收的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这次费改税 ,涉及到的也不只是征收主体变化的问题,还包括了国税地税的合并。
这盘棋,很大,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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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社保征缴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社保机构负责征收,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二是税务代征,即由社保机构核定缴费数额,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包括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等省份。
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
历年以来,各个省市的社保基金各自为政,互不相通。大多的社保经费是由地方社保部门管理与使用,如医保部分需要补贴到医院,养老部分需要支付养老费用。另外,各地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一直有较大差异。各省的钱怎么支配,都是自己说了算。
说到社保,我们不得不提这里占比最大的角色——养老金。此前我写过的文章《养老金新政,倾全国之力给东北养老?》就有详细描述过养老金的现状。
自2017年起,养老金要求的财政补贴将持续攀升,2016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3.6万亿元。据清华大学人口和人力资源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预计在未来的5年~10年,缺口大约是8到10万亿。
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养老金结余较多的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福建、上海等9个东部省市,这9个省市累积结余2.61万亿元,占全国的70.6%。其中广东累计结余达到了7258亿元;北京紧跟其后,为3524亿元。
但真正实现收支平衡的也就10个省份,包括上述9个省份。
东北的所有省份都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状况。收支不抵的省份还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青海、河北、湖北。其中黑龙江的养老金已经“穿底”。也就是说,黑龙江省已经把所有的养老金花光了。并且,还负上了328亿的债。
由于经济发展与人口结构不平衡,有地区穷得发不出粮了,有些地区盈余到往后好几年。所以,中央一直想要进行全国统筹,也就是全国社保费用由中央进行调配分配。但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但由于地方阻力太大,各地标准不一,多年一直无法推进。
这次的推进方式,剑走偏锋。
2
全国各地的国税与地税,在这两个月里,悄然地合并到了一起。
我们都知道,国税与地税的二元分税制,一定程度上是土地财政的最大推手。地方大部分税收由国税拿走,上缴国库。地税占比过小,地方政府需要发展经济,制造政绩、制造GDP,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推动,卖地便成了增加财政收入的不二法门。
所以这是要消灭二元分税制?不存在的。
税收分配是财政制度范畴,国地税的合并,是组织构架范畴。
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方案里,确定的是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的税收职责不变。也就是说,从字面上定义,这是一个“机构改革优化”的举动。出人意料的是,该方案里还提到:“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合并后的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机构改革自然不影响国税与地税两个模块原有业务的划分,但是新增业务呢?国税地税合并以后,征缴上来的社保费是交给国库,还是留给地方?官方说法是,将“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并往该领域纵深推进。也就是说,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管上来,至于收归哪个储备库,中央会出来一个各级分配的方案。
税务分配的事,是国家大事,地方该执行就执行得了。
3
回到社保费改税。
社保费改税,也就是社保将从以往的社保机构征收模式,直接改成由税务全责征收的模式,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社保费的征收面以及征收力度,将会达到前所未有的强硬。
我们都知道,规定里社保是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但实际上很多企业给员工交社保,为了减低成本,都会按最低工资基数去缴纳。这次由税务部门接管征收,工资薪金、个税等数据交叉比对,将直接得出缴费员工的真实工资基础。
因此,就整个社会面而言,社保费的缴费基础将大面积扩充。
上边说到,以往征缴社保,不少省份都由地税部门代收。也就是说,这是“帮别人数钱”的,不存在“征”与“管”的责任。现在角色变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具有成熟有效的征管手段,征收能力和效率,分分钟将那些没交、少交的企业一个个揪出来。
不久前,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牵头,推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有专门提到,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出行将受到限制: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不买,少买,拒买?火车飞机你是没得坐,你企业要银行贷款?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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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份的文章里,我曾断定,接下来社保的征缴面和征缴力度将会大幅加码。现在看,果然又被言中了。
6月份要收的养老“中央调剂基金”的计算方法,是要求按“应参保人数”算的。
所谓“应”参保,就是上头认为你已经到了就业年龄、你已经在就业了,就应该要参加保险的人数。这个“应”参保,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按照上头算出的“应参保”人数是多少,你就得缴纳相应的社保养老金。
至于你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比起上头算出来的“应”参保人数少个三四成,形成了亏空,那没办法,只要你省里想办法让那些“应参保”,但又不参保的人补缴了,应缴缺口就缩小了。
用官方的话来说,就是“这样就可以激发地方扩面征缴的积极性”。如此一来,除了登记了失业的、退休的、未成年的,基本上所有人都得去缴纳社保养老了。
这样的方法确实是过于激进的。社保里的养老金有亏空是吧,缺口是要补是吧?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把以往该收的全部收回来——追缴。
以前的“费”,现在叫“税”了。费没交的,要员工不主张,过了也就过了,但按照《税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所以税改费才放风,全国各地的社保追缴运动便正式开始。打响第一枪的,养老金亏空大省黑龙江当仁不让。
黑龙江发布的通告显示,此前未缴纳社保费用的企业,请自行到税务机关补缴相应费款。自8月起,黑龙江将开展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运动,并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并加大检查和出发力度,严厉打击未参保行为。
仔细一看,这些重点列入整改目标的企业,不外乎家政、保安、建筑工人、各类临时工职位。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黑龙江的通告文件盖章单位是国税局。
社保并入税务的消息出来没多久,四川成都便不少企业反映,已经开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稽核,被稽查企业的社保要么交全,要么外包,要么…...等着被申请执行吧。
在近期的裁判文书数据库里发现,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社保费的裁定文书已经大批量出现,不少企业涉及金额都达上百万。地区包括安徽、河南、江苏、湖北、四川等。
这次,还真不是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