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吃了超市腊肉拉肚子 一看包装上有俩保质期)
超市买回一块正规厂家生产的腊肉,价格标签上保质期还有2个月才过期。然而,吃了之后却拉肚子,一查才发现按照包装袋上厂家打印的保质期,至少已过期3个月。
吃完腊肉拉肚子
标签与包装保质期不一致
张先生家住汉中市汉台区,8月8日他驾车去城固县走亲戚,回家途经城固县张骞路的福万家购物广场超市时,买了一块正规厂家生产的腊肉。“超市的价格标签上写的包装日期是2017年12月5日,保质期到2018年10月1日。”张先生说,当天下午他炒了一盘腊肉吃了,没想到当晚就拉肚子。
张先生说,当天晚上跑了六七趟卫生间,第二天他仔细回想,可能是前一天买的腊肉有问题。他将剩下的腊肉拿了出来,才发现腊肉包装袋上厂家的保质期与超市贴的价格标签上的保质期不一致。
14日,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还剩一半的腊肉,包装袋上超市价格标签上的保质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厂家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1日,保质期:常温下3个月,0℃以下保存6个月。
“我是在普通货架上,买时已过期了6个月。”张先生说,即使是0℃以下低温保存,也已过期了3个月。
“确实是过期了,是我们工作人员工作疏忽”
1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城固县福万家购物广场超市,货架上张先生所购买的腊肉已不见踪影。“确实是过期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该超市一位负责人说,超市从厂家进货后,为方便扫码销售,在部分商品上会打印上带有二维码的价格标签。这批腊肉入机时,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将保质期延长到了2018年10月1日,“我们已向消费者道歉,愿意协商解决”。
涉事产品已下架
重点调查是否主观故意
“8月9日我们接到投诉后,就立即进行了调查,已将涉事产品下架。”14日,城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初步调查,该超市共进了25公斤同批次腊肉。销售记录显示,超过保质期累计销售了7公斤。
该负责人说,据初步调查,该超市确实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擅自更改保质期的行为,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对于超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我们调查的重点。”该负责人说,目前他们已将涉事食品下架封存,等调查结束后,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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