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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晖案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6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367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吴小晖案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8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

原标题:吴小晖案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8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一审宣判,以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
宣判后,吴小晖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原题为《吴小晖案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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