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考生不能阅卷 这样的高考复查为难了谁?
经济观察报记者吴秋婷实习记者李桃红 申请公开高考试卷信息遭拒成为方静与北京教育考试院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距离2018年9月新学年开学不到一个月,方静和女儿决定放弃对高考成绩复核的申诉,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高考复读中。而在此前一个月,她们一直奔波在高考成绩复核的道路上。
2018年6月23日,北京高考成绩正式公布。由于分数与估分相差过多,方静提交了高考分数复核的申请。“我们想看答题试卷,但考试院说按照2010年的一个文件依法进行了分数复核,没有错误,不能给我们看试卷。我们从开始申请分数复核到7月底,一直没能看到试卷。中间向北京市教委和信访办反映过几次,但都没有结果。”方静告诉记者。
据了解,几乎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实际分数与预估分数的差距,选择向属地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的申请。而有关高考成绩复核机制的争论也一直存在。
复核申请
6月24日,北京高考成绩出来的第二天,方静便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的高招信箱留言,咨询具体的查卷查分程序,并提交了复核申请。
方静告诉记者:“孩子高考前理综三次摸考成绩都在280分以上,考后自己感觉也很好,知道选择题只错了1道题,而最后理综总分才得211分。这成绩和孩子自己的预期分数相差太多,所以想申请查卷查分,觉得里面有误判。”
根据要求提交申请后不久,方静收到了招生办的书面回复:“复核结果一致。”之后,她向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多次提出查卷的要求,但均遭到了拒绝。“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试卷在高考后被封存了,不允许查看。并且北京高考成绩复查几十年的政策都是不允许看试卷,劝我们放弃查卷,选择复读。”方静告诉记者。
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告知考生。但对于具体复核内容及复核办法,教育部并未给出明确界定,而是将具体复核办法下放到了各省。
经济观察报记者在查阅湖南、江苏、河南等多省的高考成绩复核规定中看到,尽管各省的成绩复核办法并不相同,但具体在复核方式上,各省均规定,成绩复核由考务部门完成并告知结果,试卷信息及查卷过程不向考生开放。另外,各省对高考成绩复核的执行尺度仅限于考生基本信息与分数统计正确与否,不复核评分宽严。
在现行的电脑阅卷及统分的技术背景下,高考成绩复核机制发挥的功能较为有限。广西自2014年开始允许考生申请普通高考统考成绩复核。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统计数据,2014年共有1409名考生申请对高考统考成绩进行复核,成绩经查均准确无误。2018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广西共有790名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经核查,考生高考统考成绩同样是准确无误。“我教书这么多年,目前没有发现一个复核成功的案例。对于分数有疑义的考生来说,现在的高考复核机制其实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有着二十余年教龄的河南安阳高中老师郭平告诉记者。
据了解,河南自2007年开始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及统分。在高考试卷扫描基地,纸质试卷被扫描为电子试卷后传送到远程评卷点。扫描系统会将考生姓名、考号等资料隐去,对考生的答题进行分割,再随机派发给同样按题目分组的阅卷老师。最终的分数由计算机自动合计。郭平认为:“以前人工纸质阅卷和计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分数漏计、计算错误的情况,但现在是电脑阅卷和计分,在分数统计上基本不可能出现错误。”
每年郭平所在学校要求成绩复核的学生不在少数。最多时一个班级50余人有20余人要求复核。在将申请复核名单上报招生办之前,学校会将一些高考成绩与平时差别不大学生的复核申请拦截下来。“复核就是市招办电脑上显示考生每一道小题的分数,然后工作人员将小题分数抄下来,重新计算总分。学生的复核诉求主要是想知道试题有无误判,但这并不在复核机制的范围内。”郭平说。
答卷信息公开难
一直以来,是否涉及国家机密是高考试卷公开的争议。
记者查阅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2001年,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曾颁布规定:“考试后的考生答卷不属于国家秘密,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
2012年,教育部出台《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根据这份文件,全国统考的试题在启封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009年,北京一名应届高考生因对自己的试卷评阅成绩不满意,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查阅试卷遭拒后,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定查卷不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将考生的诉讼驳回。
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认为:“高考本质上是一种大学入学专业测试。其他国家的大学也有类似的入学测试,但由第三方民间机构组织进行,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大学入学测试的试卷并不涉及国家机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北京润朗律师事务所吴坤乾律师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目前没有具体针对考生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但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讲,考生和家长有获知试卷信息的‘知情权’。满足考生和家长要求高考信息公开的呼吁,有利于保证公平公正的社会效应。”
实际操作层面的难度则使得高考试卷信息完全公开难以实现。“国家招生考试部门的主观题评判尺度无法做到完全的科学。学生一般会认为给分低,一旦主观题完全公开,招生办引致的投诉可能比现在多几万倍。高考评卷管理成本难以承受。”郭平说。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同省份的高考主观题评卷方式存在差异。北京、江苏等多省实行了“背靠背”阅卷,即考生的每道题由两名不同阅卷员分别评阅。如果两名阅卷老师评出的分数在设定范围之内,就取两人所评分数平均值;超出范围则进行三评,甚至四评。
而在河南等一些中西部省份,高考主观题除作文外,大多实行单人评卷。尽管后台有质检员对评卷情况进行监控,单评与多人评阅间仍存在质量上的差距。“这其实是高考阅卷成本的问题。双评需要的老师多,组织成本、经济成本都高,但省政府财政能力有限。”郭平表示。
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员院长刘海峰看来,是否允许考生查卷是一个两难选择。“高考成绩复核规定本人不能查卷,有的考生因为怀疑被误判或者被调包想要查卷,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高考属于大规模的选拔性考试,如果考生有疑问都要查卷,考试院的工作量会急剧增加,也会影响到之后的招生录取工作。”
郭平建议,高考信息公开不应局限于后期的成绩复核阶段。“在高考出分时,招生办可以将客观题的小题得分附带在分数表中。公开主观题分数仍然很难实现,但细化客观题分数在理论上和技术上没有太大问题。关于分数的争议可以省去许多,这对考生和招生办来说都是一种保护。”“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下,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改变过去的工作模式,考虑如何将分数信息最大程度透明化,如何在复核机制中引入第三方仲裁机制,尽管高考试卷信息无法完全公开,做到这些已经算是往前迈了一大步。”郭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