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将于9月23日举办
中新网8月10日电 农业农村部10日发布《关于组织实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在国家层面开展重大活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举办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分会场活动及系列活动,通过政府发动和带动,形成影响力和推动力。主会场活动和分会场活动于9月23日举办,若干系列活动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陆续开展。
丰收的田野装点着大地。 吴练勋 摄《通知》明确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办节日。农民是丰收节的主体,农民广泛参与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农民开展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关的庆祝活动,让农民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实现农民的节日农民乐。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办节日。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节庆活动,不搞千篇一律,不搞统一规定动作。各地各民族庆丰收传统活动要传承好、保留好,与丰收节融合互动、相得益彰。
三是坚持节俭热烈办节日。既要有节日的仪式感,又要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形成节俭朴素、欢庆热烈的全国性节日氛围。
四是坚持开放搞活办节日。用开放的思维办节过节,注重亿万农民庆丰收、成果展示晒丰收、社会各界话丰收、全面参与享丰收,让全社会、全民都感受到丰收的快乐。
《通知》要求,国家层面开展重大活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举办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分会场活动及系列活动,通过政府发动和带动,形成影响力和推动力。主会场活动和分会场活动于9月23日举办,若干系列活动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陆续开展。
《通知》提出,各部门组织相关活动。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总体活动方案策划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好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文明办要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各级文明村镇参与丰收节庆活动;民委要加强对各民族丰收节庆活动的组织和指导,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宣传普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二十四节气”,组织引导乡村文化艺术创作,开展农民歌手大赛、农村广场舞展演、农民书画摄影展等乡村文化艺术活动,把各地有民俗特色庆丰收的旅游乡镇推介好;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媒体资源,加大节日宣传力度;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充分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设施,举办形式多样的民俗体育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农民工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庆祝节日相关活动;共青团组织要调动广大农村青年参与节日的积极性,提升节日活力;妇联组织要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与丰收节活动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农村妇女参与节日活动的热情;文联系统要组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农民庆丰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
《通知》还提出,鼓励全国农村基层广泛开展节庆活动。各地要将活动重心下沉到县乡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策划,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创新活动形式,精心举办乡村旅游、农产品采购、民俗表演、技能比赛、美食品鉴、特色农产品展示、电商促销、农民体育赛事活动、文化教育、农事体验等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名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任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屈冬玉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