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走私近1300吨旧服装洋垃圾 台湾6人被福建省判刑
在去年7月份国家禁止进口“洋垃圾”以后,洋垃圾的走私依然没有因为重拳打击而完全中断,近日,6名台籍被告人因为走私洋垃圾被福建判刑。
据新华社福州8月8日报道,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庄某秩等6名台籍被告人被控走私废物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走私近1300吨旧服装入境,构成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
资料图:厦门海关收缴洋垃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庄某秩等6名被告人驾驶货船,先后从香港、韩国釜山等地以海上偷运方式,走私1299.97吨旧服装入境。2017年5月25日,被告人驾船从韩国釜山港运载旧服装354.15吨走私入境时,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所属漳州分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联合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秩等6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非法运入境内,已构成走私废物罪。法院依据6名被告人参与走私的地位、作用、数量和次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对扣押在案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设备予以没收。
据悉,走私入境的旧服装往往来源于境外垃圾场、废品处理厂,甚至是医院、殡仪馆等,带有大量病毒、细菌且未经消毒。走私入境后,经过简单分拣、漂洗后即流入夜市、地摊、网店等销售渠道,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
2017年7月前后,为了解决国内的污染问题,国家决定从2018年1月起开始禁止从国外进口24种“洋垃圾”。随后由于从韩国,东南亚和香港等地走私洋垃圾利润丰厚,走私洋垃圾的案件屡见不现。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此前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候表示,2013年以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所在海关累计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00起,查证涉案废物117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73%和61%。
为了打击沿海地区猖獗的洋垃圾走私,2018年5月22日,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总署缉私指挥中心指挥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第三轮集中行动。本次活动将重点打击以伪报瞒报品名、夹藏等方式,以及通过海上、陆路边境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洋垃圾”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