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俞晓群︱五行占:恒雨之贼臣将起
《洪范五行传》说,五行中的木对应五事中的貌,当木发生变异时,会产生木不曲直的现象,它对应五事之中的貌之不恭。在貌之不恭名下,有“恒雨”一项,即连雨不止,它预示着什么呢?班固《汉书·五行志》称:“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汉书》记载恒雨,有二段事例,预示着“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
其一,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是时,隐以弟桓幼,代而摄立。公子翚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共杀隐。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是阳不闭阴,出涉危难而害万物。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公不寤,后二年而杀。
其二,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余日;四年九月,大雨十余日。
《后汉书》记载恒雨十二段,取四段:
其一,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余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
其二,灵帝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余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史朱瑀等共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
其三,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余日。是时中常侍曹节等,共诬白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其四,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余日。是时灵帝新弃群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下文陵毕,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晋书》及《宋书》记恒雨事例,取二例:
其一,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卒,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恒雨之罚也。时天子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农时,故水失其性而恒雨为罚。
其二,吴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恒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雷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起而胜阳,逆弑之祸将成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