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法院:距“基本解决执行难”最核心指标还有约5%的差距
距离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时间不多了,今年7月,福建法院部署“亮剑八闽”百日决胜战。“非常之时必须有非常之举。”福建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许寿辉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所处的政治环境和法治环境前所未有,“要尽最大可能去兑现承诺,解决好老百姓实实在在的问题,要一个个案件解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破解,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执行决战决胜之际,福建法院还有4万多件长期未执结案件。为攻克堡垒,有的法官过节时仍坚守执行一线,有的法院举全院之力奋力攻坚。在百日决胜战中,按照决策部署,福建省法院要通过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清退一批、拘留一批以及拒执罪宣判一批”,让老百姓看见执行效果。
“目前,福建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85.03%。”许寿辉表示,距离这一最为核心的指标还有约5%的差距,“我们将利用最后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重拳出击,剑指“老赖”,确保实现达标。”
与此同时,福建省法院还将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纪律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立行立改、真知真改。
澎湃新闻观察到,今年8月起,福建法院还开启了“亮剑八闽”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月,向执行难发起最后冲刺。为此,澎湃新闻专访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寿辉,借此观察福建法院在决战执行中的思考和行动。
执行攻坚进入“窗口期”:越到后面越是骨头案
澎湃新闻:今年4、5月份,福建法院开展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春雷行动”,截至目前,福建法院整体执行现状面临怎样态势?
许寿辉: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终极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落实到执行工作是实现“三个90%、一个80%”的目标。
“三个90%”的要求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另一个核心指标是“一个80%”,即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也就是说以终本方式结案率加上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的总和不低于80%。
从两年多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已经达到一些质效指标,有的还没有达到,我们还处在执行攻坚的“窗口期”。比如,第一个90%的指标是最核心的,目前已达到85.03%。其他的指标,比如终本合格率、进京访办结率等等,我们都已经到了90%以上,有的法院达到99%。
换句话说,属于主观努力的方面我们基本上都已完成并达标,但要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还是存在一些困难,实现基本解决执行的目标,需要更大的决心、耐力,越到后面越是骨头案,需要我们大量投入精力、人力、物力等,执行法官非常辛苦。
澎湃新闻:目前福建法院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大概占什么比例? 执行工作还面临哪些难题?
许寿辉:我们目前还有4万多件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如果按上半年月收结案比例推演,到10月份第三方评估验收时,如不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加大力度攻坚,全省超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可能还会占到今年收案总数的30%以上,压力不可谓不大!
过去两年多来,福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案多人少矛盾较突出;约40%的执行案件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虽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执行,公众往往将客观上的“执行不能”等同于法院主观上的“执行不力”;联合惩戒“六个自动”还未完全落地,联而未动现象依然存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花样翻新,查人找物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暴力抗法时有发生,打击拒执罪力度仍需加大等等。
目前距离第三方评估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充分利用最后不到一百天的时间,紧盯核心指标不放,严抓实推,确保在评估前实现达标。
一把手“挂帅出征”,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销案”
澎湃新闻:在春雷行动中,各级法院一把手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怎么看待法院领导带队执行?
许寿辉:执行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突显“一把手”作用。院长带队执行,是从严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的具体举措,更是推动形成全院、全员、全面、全力“四全参战”格局的必然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考验的是各级法院“一把手”的担当精神、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吴偕林院长反复强调,“一把手”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对于重点、难点工作,要亲临一线、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为此,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对重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销案”作战的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带队执结案件就有1000多件,标的超过2亿元。7月以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18个法院院长还带队开展了“亮剑八闽--执行攻坚”网络直播,超过600万网友在线观看、留言、点赞。领导的表率和担当,往往能够产生“头雁效应”,转化为广大执行干警执行攻坚的勇气和智慧。
澎湃新闻:今年7月,福建法院继续部署“亮剑八闽”百日执行决胜战,包括当下进行的直播抓“老赖”行动。不过,也有人担忧这是“一阵风”、“运动式”的短期行为,您这么看?
许寿辉:当前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非常之时必须有非常之举,才能取得非常之效。执行攻坚行动,目前已经到了最后决战决胜关键时期,“狭路相逢勇者胜”,要敢于亮剑,敢于争胜,敢于啃下硬骨头。特别是涉民生案件和特殊主体的案件。
要一件件解决,以人民满意度、获得感为主。在百日决胜中,我们将集中清退一批、拘留一批、发放一批、查扣一批以及拒执罪宣判一批。今后,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这些活动都将变成一种常态。活动根本目的都在于构建不必逃债、不能逃债、不愿逃债的制度体系。
澎湃新闻:在大规模的执行直播行动中,法院是如何选择执行案件的?要达到什么目的?
许寿辉:这是有标准的,不一定都是大而全、高大上的案件,直播行动一定要有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也就是说,不是为行动而执行,执行直播要有标杆意义、昭示作用,要告诉所有的法院,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同时对社会有启迪民智作用。
这就需要统一指挥、协调、管理,而不能各行其是。虽然,这种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会对被执行人产生一定压力,但这是依法的,我们希望借此形成声势,提高执行效果,促进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氛围。
“执行不能”案件:道理要说清楚,司法救济涉民生案
澎湃新闻:根据最高法院的数据,约有40%以上的案件是属于执行不能的,您如何看待这些障碍?
许寿辉:执行不能就是法院穷尽了所有的措施以后,被执行人还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这个道理要说清楚。比如,有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的生活无着落,甚至有的还在监狱里等等。
另外,还有一些是申请执行人面临的商业风险问题。比如,申请执行人把钱借出去收高额利息,但当钱拿不回来时,又来找法院,这种风险不能强加到法院头上。
澎湃新闻:有些涉民生的“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还会有救济举措吗?
许寿辉:对部分执行不能的案件,尤其是涉民生案件,比如交通肇事、劳动工资等,福建法院与省人保公司签订保险救助的框架协议,依法对符合执行救助条件案件进行救助,以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同时,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拨付一定的救助款项,最大限度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权益,让其在现行条件下有司法获得感。
但政府也不可能对所有执行不能案件都买单,需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会予以救助。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要考虑实际效果。
澎湃新闻:我们关注到,福建省今年还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综治考评的值分从过去的2分提高到3.5分,这意味着什么?
许寿辉:关于综治考评的分值提高问题,综治考评整体100分的标准,涉及法院执行部分占据3.5分,其中0.5分就是专为打击拒执行为设置的,由此可见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
“老赖”隐私权:应受一定限制,但执行也要把握分寸
澎湃新闻:目前,福建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均已建立了本地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有观点认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影院、进宾馆、进闹市、进车站、进社区、进彩铃”的做法某种程度上侵犯个人隐私。您是如何衡量此类影响?
许寿辉:这是有充足法律依据的。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予以公布。同时,这种做法并不侵犯个人隐私,这是因为“老赖”的隐私权应受到一定限制,这既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同样,我们的执行工作也不是青面獠牙、铁面无情的,我们也有文明温情的一面。比如,今年高考,省法院执行局出台规定了高考期间,所有涉及高考对象的被执行案件全部暂停,不影响到被执行人子女的高考,这点就受到广大网民点赞。
此外,执行工作还要把握分寸,要有境界,要有情怀,这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执行工作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能说案件立案以后,就可以不分青红皂白把被执行人全部列入黑名单。比如,有提供物保的,原则上不应纳入“黑名单”。
我觉得,一个执行法官的水平、能力、智慧应该要体现在细微之处,要在法律框架里,在“依法”和“逸法”之间,寻求两者间的平衡。
澎湃新闻:此前,福建惠安法院限制“老赖”子女入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曾引发热议,此类牵扯到“老赖”身边人的措施往往会给相关个人的隐私、名誉权产生影响,您怎么看?
许寿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所以,惠安法院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当然,这类措施可能会给相关个人的隐私和名誉权造成一定影响,而这恰恰也是司法惩戒的要义所在。
事实上,由于当前我国社会诚信机制不够完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成本不高,相当部分的失信被执行人不以赖账为耻,反以为荣。法院采取这类措施,就是要加大惩戒力度,让社会大众从名誉上给予被执行人不利评价,尽力压缩其生存空间,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最终迫使其履行债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债权人的利益。
执行法官超负荷工作,有干警过节仍在一线执行
澎湃新闻:我们了解到,目前执行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八分之一的执行法官办理了全国四分之一的案件,福建法院是如何解决执行压力的?
许寿辉:有的法官手上五六百件案件,有的甚至更多,这是客观性案多人少带来的机制性矛盾。从福建法院的执行工作情况来看,基层执行干警基本上全员都是超负荷运转。我举一个例子,今年端午节的时候,连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在微信群里发来一组照片,七八个执行干警在凉亭里面狼吞虎咽吃包子。他附了说明:今天终于把回来过节的“老赖”抓到了,成功执行了三个案件,标的二十几万。这是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当大家都回去过节的时候,基层的干警还风餐露宿,风里来雨里去,这个画面始终让我挥之不去!
澎湃新闻:如何缓解这一客观现实带来的矛盾?
许寿辉:面对当前巨大的执行压力,福建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一是对于执行攻坚任务重的法院,通过指定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向执行案件少的法院调配分流案件,同时,采取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缓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二是改变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 不断加强与福建省71家联动单位的沟通配合,推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三是持续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扩大“点对点”网络查控范围、研发网络司法评估系统、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方式,缓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
四是探索集约化和团队化办案模式,科学界定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如何监管执行?将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政纪专项检查
澎湃新闻:执行攻坚的另一面是执行规范,福建高院如何督促法院监管执行?在解决执行乱、选择性执行方面福建高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许寿辉:一直以来,福建省法院高度重视执行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对全省执行工作实行单独分级考核,对各个节点进行精细化、可视化管理,让规范执行成为习惯和自觉;二是开展“终本”案件等专项检査活动,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下发“执转破”有关指导意见,出台《首先查封与轮候査封均为普通债权法院之间协调移送处置权意见》,定期出台《关于执行工作中相关问题的解答》等文件,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反消极执行、反选择性执行、反乱执行、反弄虚作假“四反”专项活动,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促进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行。
下一步,福建省法院还将借助纪检监察室开展的司法巡查与定点督查活动,将执行工作督查与政治督查结合起来,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政治纪律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立行立改、真知真改。
澎湃新闻:当基本解决执行攻坚指标全部完成后,福建法院接下来还要干什么?
许寿辉:解决执行难永远在路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结合自身的短板和不足,持续深化改革,围绕“一性两化”,大力推动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全面收集一线执行干警的业务需求,优化现有执行信息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同时,要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执行质效考核模式,让执行工作考核更加科学、更加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