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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推便民措施 减免四项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31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569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交管推便民措施 减免四项材料 当前,市交管局推出一系列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8月1日起“四个减

原标题:交管推便民措施 减免四项材料

当前,市交管局推出一系列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8月1日起“四个减免、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惠民交管服务举措将正式实行。此外,9月初交管部门还将陆续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据市交管局消息,8月1日起将全面清理本市办理交管业务的证明凭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免申请资料。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交管部门免费复印。

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属于代理人申请,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免拓印——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对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严格与实车比对。对车辆生产企业未按规定随车配发或存在拓印不清晰、与实车不符等问题的,予以免费拓印,并向有关部门上报违规产品信息。

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

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

8月1日起,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减免后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是指《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身份证明;其中,属于代理人申请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4类驾驶证业务的,群众需到医疗机构体检。对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群众需交验机动车,补领需本人到场办理。对申领免检标志业务,未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群众仍需提交交强险凭证。对办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不再审核收存延期事项证明。对外省市在京居住的人员,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转入业务外,办理其他机动车业务只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再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居住证明。对办理驾驶证业务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的,需提供驾驶人和车辆的标准照片。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自8月1日起,实行所有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全项车驾管业务。推行缴费支付电子化,由原来至少3次排队,变为“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查验、照相通道式、流水化作业,减少查验时间。

此次改革,在全市车管所设立了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缴税、照相等多种类型的自助服务,减少多个部门多次往返。

积极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等系统提供网上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办理交管业务途径。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但平台目前已开通的车驾管业务中,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等11项重点业务,还需群众到车管窗口办理面签业务后方可在平台上办理。

积极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目前本市有4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站,日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2000余笔;有4S店检验发牌服务站76家,承担国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核发临时号牌和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解(抵)押登记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损毁换证、丢失补证、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自愿降级等业务,月均办理业务量5000余笔。同时,交管部门试点在方庄社区、北京市工商银行朝阳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朝阳门出单分中心分别设立了车管便民登记服务站,简化车辆抵押登记业务环节,拓展核发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换证等业务。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可通过交管局对外网站、“交管12123”手机APP、“北京交警”APP、扫取二维码进入预约通道以及直接拨打检测场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车辆年检预约,方便“随到随检”。目前,本市预约验车比例已超过70%,日均预约量基本保持在6000辆以上。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管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及摩托车实行“先发后审”,提高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效率。以往,车辆检验过程结束后,由检测场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以上车辆实行“先发后审”后,车辆检验合格且手续资料符合要求的,采取先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核查监督的方式。

在远郊地区车管站下放车驾管业务,包括京B摩托车注册登记、辖区内临牌、6年内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补牌补证等业务,并积极扩展业务范围,方便远郊地区群众就近上牌、领证、检车。

文/本报记者 杨柳

责任编辑:www.zgn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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