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发布“十个禁止” 规范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新华社郑州7月28日电(记者 孙清清)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行为的通知》,提出“十个禁止”,规范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行为,对违反“十个禁止”行为或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严厉追责。
通知要求,河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对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学校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指导工作;要求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班)的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通知强调,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杜绝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中的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十个禁止”的工作要求。“十个禁止”主要包括禁止违规开展国家控制专业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禁止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或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名义承担高等学历教育教学任务;禁止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班)的名义套取财政资金等。
2018年起,河南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备案和管理情况的调研和复查工作,对违反“十个禁止”行为或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