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项目一亿" "粤台48条"为符合条件台资项目提供强力政策支持
中国台湾网7月27日讯 2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从即日起发布实施。“粤台48条”明确了广东将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的待遇。与会的广东省台办经济处处长肖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粤台48条”提出了符合条件的台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还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的创新成果转化等,可以按照一项目一亿的政策来支持,对重点台资企业的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上下游的配套给予补助等重点支持政策。
发布会现场提问环节中,香港《大公报》记者问及:此次出台的“粤台48条”中,对台资企业在广东参与中国制造2025、从事高端制造并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有哪些政策支持?
肖南表示,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始终坚持制造业立省这个原则不动摇,以落实中国制造2025为契机,深入地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推动新旧动能的转换,建设制造强省。所以我们是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他谈到,具体来说,在项目的支持方面,“粤台48条”提出了符合条件的台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还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的创新成果转化等等,可以按照一项目一亿的政策来支持,对重点台资企业的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上下游的配套给予补助等重点支持政策。在技术研发方面,“粤台48条”提出了2020年之前台资企业在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的,可与我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享受省的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台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可以根据外资十条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一项目一亿以及最高可以达到一千万元的省财政的奖补政策。此外,各地还可以在以上这个基础上另行安排支持奖励措施。台资研发机构也可以与我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研发成果科技进步奖,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台湾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粤注册的独立法人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广东省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待遇。
他最后补充,这里还有一点特别的,就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来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在广东转化的,可以参照广东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来执行。对在用地保障方面,“粤台48条”提出来台资企业与我省企业同等条件适用省土地保障和优惠政策。(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