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安街知事:全国首个落马监察委主任,上任1月就被抓
最高检发布消息:中共东方市委原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周雷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周雷于3月27日晚间被确认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全国首个落马的监察委主任。
周雷
不仅如此,海南省于2月13日发布干部任免信息,周雷当选为东方市监察委员会主任。3月14日,周雷辞去东方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免去中共东方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委书记职务。因此,他也成为最“短命”的监察委主任,任职时间仅1个月。
此后,周雷转任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组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员。不到两周,他就在此职位上落马。
周雷之后,全国陆续又有几名监察委领导被查。4月17日,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温健忠落马。
4月28日,蚌埠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是全国首个落马的地级市监委副主任。
周雷生于1968年9月,海南海口人,早年在政法系统工作,2000年进入海南省纪委,2013年出任东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他还是海南省纪委委员。
检察机关指控:周雷在担任中共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中共东方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监察法》第七章用九条的篇幅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作出详细规定,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
周雷、温健忠、赵明伟等人迅速被查处,充分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对“灯下黑”问题零容忍;坚决维护《监察法》的权威,绝不会有什么网开一面、法外开恩。
(原题为《全国首个落马监察委主任,上任1月就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