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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盗养母7万用于还校园贷 被判免予刑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4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252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女大学生盗养母7万用于还校园贷 被判免予刑罚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7月10日本报曾报道

原标题:女大学生盗养母7万用于还校园贷 被判免予刑罚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7月10日本报曾报道了一起发生在亲人间的特殊盗窃案,养女小黎(化名)大学期间因开支无度,向多家“校园贷”借钱。在无力偿还贷款后,她盗走养母李女士银行卡中的7万元用于日常开销及还贷。北京晨报记者获悉,昨天密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小黎被判犯盗窃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小黎偷刷银行卡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小黎具有自首情节,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盗窃养母的财务属于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自己的行为,小黎称对不起养母李女士的养育之恩。而李女士也为小黎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庭给小黎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黎犯盗窃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小黎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应视为自首。鉴于小黎有自首情节,且已取得谅解,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根据小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小黎犯盗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我回家后一定会好好孝敬妈妈。”宣判后小黎含泪称,她将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回报养母李女士的养育之恩。

责任编辑:www.zgn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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