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公积金新政:离职不能提取!异地购房提取或暂停!官方回应:暂时仍可提取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回应:异地购房、离职暂时仍可提取
昨天中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政策《通知》,随即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转发。
这篇挂网的文件名称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显示,该《通知》由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广东住建厅于今年5月已开始向全省下发。
《通知》中明确: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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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提取:不准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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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提取:或叫停
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3
离职提取:不准
在公积金异地转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4
频繁买卖:不准
出现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房源不断倒腾涉嫌回避限价的情况,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国家标准:严格审核
广东新规:阶段性停止
此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下称“建金[2018]46号文”)中,针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要求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此外,国家建金[2018]46号文针对离职提取公积金情况作了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广东省发布的《通知》比国家要求更严格,广东省《通知》明确,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上述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违规提取公积金将上诚信黑名单
公积金信息弄虚作假,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被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在案。
《通知》规定,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审核与提取,并建立信用制度。各地必须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缴存职工个人信用档案。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将记录随资金转移接续而转移。
据记者了解,审核工作不仅停留在提取资格审核,而是要贯穿到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全过程,在提取期内也要增加审核、抽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审核还将采取“回头看”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取得新的信息查询渠道后,例如与其他部门信息联通、异地城市建立互查机制后,还会对已审核通过的提取业务再次审核。违规提取职工不可心存侥幸。
官方回应:异地购房、离职暂时仍可提取
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了解到,目前该中心还在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深入调研,至于广州会不会停止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具体政策还在深入研究当中。就目前广州市政策而言,广州市职工仍然可以在异地购房时提取公积金。广州市职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
据记者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等文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都可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