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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政府”被认定为诈骗集团,犯罪所得逾7.7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0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113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台湾民政府”被认定为诈骗集团,犯罪所得逾7.7亿 据新华社7月9日消息,台湾桃园检方当天宣

原标题:“台湾民政府”被认定为诈骗集团,犯罪所得逾7.7亿

据新华社7月9日消息,台湾桃园检方当天宣布,已侦结“台湾民政府”诈欺、洗钱案件,该组织不法获利逾7.7亿元(新台币,下同),系诈骗集团,首脑林志昇夫妇等6人遭起诉。

右二为“台湾民政府首脑林志昇(资料图)

桃园检方表示,这6人涉嫌共同以“台湾民政府”名义长期诈欺、洗钱,检方侦查发现被告的诈术内容、取款名义、所得流向均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本质上是诈骗集团。

检方指出,经过密集传讯数百人后,并比对查扣的账册、档案与外部金流后,初步查出共有315人遭诈骗受害,估计犯罪所得逾7.7亿元。被害人遍及岛内各地,若有被害人出面指诉,将持续依法究办。

检方查扣现金逾1.3亿元,同时查出林志昇拥有4笔土地、4笔建物等财产,并已向法院声请宣告没收、追征。

“台湾民政府”成立于2008年,其网站发布的“主张”声称:“日本天皇保有台湾所有权,美国总统握有台湾占领权。”该组织身份认同上的严重错乱早为台湾社会所诟病。相关资料还显示,该组织并未在台当局登记,但多年来并未被取缔,在台湾各地还设有公开的“办事机构”。

今年5月11日,台湾桃园检方侦办“台湾民政府”诈欺、洗钱案件,声请羁押林志昇夫妇等被告。

(记者陈君 查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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