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推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6月27日,南昌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进贤县三里乡新和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兴勉骗取低保资金问题。经查,2007年3月至2013年3月,胡兴勉利用职务之便,以其父母名义违规申报办理低保,累计骗取低保资金及各类补贴共计23989元。2018年5月,进贤县纪委给予胡兴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追缴违纪款。
新建区昌邑乡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陶圣亮套取危房补助资金等问题。经查,2015年8月,陶圣亮以低保户李某某名义申请办理危房改造重建申报手续并套取危房补助资金16500元。2018年3月,新建区纪委给予陶圣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南昌县广福镇经管站站长罗水保冒领困难补助金问题。经查,2015年2月,时任广福镇民政办主任罗水保,在发放困难户补助金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资料,以他人名义造表,冒领困难补助金500元。2017年9月,南昌县纪委给予罗水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南昌市纪委监委)
赣州: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强烈信号,6月27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上犹县安和乡原扶贫专干邹华才贪污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邹华才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名义四次虚报并贪污扶贫产业奖补项目专项资金共计53.45万元。2018年6月,县监委给予邹华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县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石城县屏山镇页背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赖德友索取贫困户钱财等问题。2017年11月,赖德友任屏山镇页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村委会名义索取2户易地扶贫搬迁“进城进园”贫困户钱财共计8万元。2009—2014年,赖德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伙同他人以虚报种粮耕地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粮补资金合计21.58万元,其个人分得4.90万元。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赖德友开除党籍处分,收缴有关违纪所得上交财政;县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会昌县周田镇岗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清茂在脱贫工程项目实施中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17年7月,岗脑村水泥路硬化脱贫工程项目途经村民张某某家门口,施工方要求其出资购买涵管等。张清茂在接到张某某反映上述问题后答复其不用理会施工方要求,事后违规收受张某某以答谢为名所送4条香烟价值约900元。此外,张清茂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拉票贿选等问题。2018年6月,周田镇党委给予张清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大余县浮江乡山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万祥私自将自家果园道路列入扶贫项目等问题。2017年2月,邱万祥任浮江乡山南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申报入户道硬化扶贫项目过程中,私自将通往自家果园的道路列入入户道硬化项目,并竣工结算1.62万元。此外,邱万祥还存在违法砍伐生态公益林问题。2018年5月,邱万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赣县区王母渡镇医保所所长陈春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不实问题。2017年5月起,陈春结对帮扶王母渡镇岐岭村贫困户郑某,期间,对郑某所住土坯房未通电问题不重视,简单认为其申报的保障房即将交付使用,能解决通电问题,并未向镇领导报告。2018年1月,上级督查发现郑某所住土坯房未通电,不符合“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区纪委给予陈春党内警告处分。
瑞金市沙洲坝镇水管站站长杨志忠精准扶贫整改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3月,杨志忠明知其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档案资料缺失、脱贫账本未经第一书记签字、政策明白卡涂改脏乱等问题,且在镇纪委督查发现指出后,仍未及时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沙洲坝镇政府给予杨志忠警告处分。(赣州市纪委监委)
九江: 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九江市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九江市园林管理局党总支书记温小春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温小春率队一行6人在遵义、贵阳、南宁三地考察动物园迁建工作期间,擅自决定到贵州黄果树瀑布等景区游览,产生额外费用4379元,并违规领取出差补助4461.5元。2018年6月,温小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江西省港航局九江分局柘林湖地方海事处原处长叶修保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11月-2017年9月,叶修保担任非领导职务期间,违规使用本应上交的公务油卡多次为私车加油,累计25846.8元。叶修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叶修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修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白岭分局局长郑伟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3月16日,郑伟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白岭分局公务用车办私事。2018年4月,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万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瑞昌市医保局副局长谈华运、周庆华等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谈华运、周庆华以及医保局医疗监督科科长柯炜分别收受瑞昌市某私立医院院长所送购物卡4000元、1000元、2000元。2018年5月,谈华运、周庆华、柯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时任瑞昌市医保局局长李奇宝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院长陈纳雄、副院长李桂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2017年,陈纳雄、李桂梅违规套取甘露镇双塘村和双桂居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13002.2元,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给卫生院全体职工。2018年4月,陈纳雄、李桂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共青城市卫计局副局长郑峰、医政科科长王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九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