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烹饪协会等3家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并收费被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肃政令规定,发挥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简报(2018年第5期 总第181期)刊登的关于审计署发布的有关审计结果公告,现将其中3家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的案例通报批评如下:一、中国烹饪协会。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中国烹饪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444.71万元。
二、贵州省企业联合会。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25.2万元。
三、贵州省质量协会。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贵州省质量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20.11万元。
大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转型提质增效的坚定决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原题为《民政部社管局关于对中国烹饪协会等3家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进行批评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