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首次提审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倒逼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今天(29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审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此举将有助于解决“赔偿纠纷”执行难的问题。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就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一案组织公开质证。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审的首例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司法赔偿纠纷中,约一半为错误执行赔偿纠纷,其中很大一部分赔偿申请因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而被驳回。这些被驳回赔偿申请的案件中,有一些既执行不了,又难以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给人民群众留下“执行难”“赔偿难”的负面印象。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审该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对于人民法院确有错误执行行为,确已造成损害,被执行人毫无清偿能力、也不可能再有清偿能力的案件,即使执行程序尚未终结,也可以进行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对于全国法院进一步提升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效质,倒逼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将起到示范引领促进作用。
(原题为《最高法首次提审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