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发文:中小学生欺凌处置以学校为主,严重者送至专门学校
在这缤纷的六月 伴着孩子们甜甜的笑容显着格外灿烂
然而,与校园暴力有关的新闻
总是层出不穷——
2015年9月,两段浙江省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学生遭多名女生殴打的视频在网间流传,视频中女生王某除遭殴打外,还被多名女生用树枝侵犯下体。涉事者为未成年中学生,事发后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2月2日,湖南临武三中初一女生遭多名女同学殴打,辱骂。被打女生表示,打她的人是同班同学找来的,因嫉妒她“长得好看”,她已被这名女同学打骂多次。因双方均未满14周岁,双方家庭达成调解意见。
2016年4月23日,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青少年殴打,并被逼迫下跪、甚至脱衣。旁边还有很多人围观起哄,并用手机拍照。涉事者年龄从13到16岁不等,其中2名施暴者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其余6人被批评教育。
为保护孩子们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福建正式发文!
以后发生中小学生欺凌事件这样处置——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了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处置程序,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具体有哪些新举措?一起来看一下——
1明确界定学生欺凌
《方案》明确提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学生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学生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识别学生欺凌,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行为。
2怎样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方案》明确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的四项举措: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将《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落实到位,督促学校开展涉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中小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和课时,通过期初集中开展教育,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要指导学校团队组织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各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定期组织学校、社区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学校要利用家长会或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辅导和培训,引导学生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凌防治知识。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地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全省“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落实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定期开展排查。各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涉校涉生矛盾问题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止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密切师生家长联系,及时掌握以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进程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
3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在严格规范调查处理程序上,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处理时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应注意保护受欺凌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受欺凌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4实施欺凌严重者将被送至专门学校学习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5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考评,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构建专业研究与评估机制。支持高校、中小学校和相关专门科研机构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进行专题学术研究,逐步建立学生欺凌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形成理论研究指导和提高实践能力的良性互动。
6各个部门该怎么进行职责分工呢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引入驻校青少年事务社工。
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那么,
家长怎样教孩子预防与面对?
告诉孩子被欺负了怎么办
面对孩子可能存在的被欺凌危险,或者避免孩子成为欺凌他人者,家长应该怎么办?孩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预防:防患于未然,关爱孩子,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1. 告诉孩子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2. 给孩子的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3. 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4. 上下学、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5. 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不要沉迷于网络。
6. 告诉孩子要慎重择友,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
7. 平时可以让孩子进行一些跆拳道、散打之类的训练强身健体,尤其女生。
8. 给予孩子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
9. 平日教育孩子时,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否则会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
10. 对孩子爱之有道,不要一味的满足其要求,言听计从。适当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孩子坚强品格。
11. 家长要经常了解孩子校园内外的治安情况。要多于老师和孩子交流,有通过聊天去了解孩子学校是否有校园暴力现象。
12. 进行预防教育。一定要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曲与直,不能诱导孩子片面出手,或者以不受欺负而以暴制暴。当然,还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平时有心理准备,遇事能从容处理。
应对:遇到问题沉着应对,教会孩子坚强面对
1. 告诉孩子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争取有机会求救。
2. 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
4. 当自己和对方的力量悬殊时,要认识到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以及通过理智和有策略的谈话或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
5. 遇到自己和对方力量相距不是太远时,可以考虑使用警示性的语言来击退对方的企图。但要避免使用恐吓性的言语,以免反而激发拦截者的逆反心理。
6. 告诉孩子如果遭遇校园暴力事件一定要及时跟家长老师沟通情况,不要在忍气吞声中一个人默默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7. 如果孩子遇到校园暴力事件后,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等情况,需要及时与专业人士交流,从心理层面给予帮助。
8. 孩子遭受暴力后要稳定孩子的情绪,理解和同情孩子。同时抽出时间多多陪伴孩子,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9. 知道孩子遭遇校园暴力之后第一时间和学校沟通,了解孩子在校的真实情况,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孩子。
孩子出现这些迹象时,家长要注意
如果孩子遇到暴力事件,作为家长最重要的就是在第一时间发现孩子是否受到了伤害,平时要多关心孩子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下面这些迹象预示孩子有可能正遭遇校园暴力。
1. 身体伤痕
如果孩子身体表面无故出现各种人为伤痕,诸如瘀伤、抓伤及其它伤痕,那很可能是孩子受到暴力侵害。要注意,如果孩子经常穿着长袖衣服,即便是温热天气也如此,他/她可能是想遮掩伤痕。
2. 丢失或损坏
虽说有些孩子会把个人物品保管得乱糟糟的,但如果发现他/她经常丢失一些个人物品,比如说鞋子、首饰、文具等,或者衣服、书包等物件总是有破损,那么家长就要留心了。
3. 如厕习惯改变
观察孩子是不是非得等到回到家才上厕所?虽然有点奇怪,但这也是受暴力侵害的一种征兆。学校的厕所由于位置特殊且不易受到监控,这里很容易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场所。
4. 自尊心受挫
如果孩子经常回到家都带着伤心、沮丧甚至是哭着鼻子的情绪,那么他/她很可能在学校受到言语诽谤等精神方面的伤害。校园暴力的受害儿童,可能会变得很依赖家长,并且变得孤僻、怕生,而且显得很没有自信。
5. 自我伤害倾向
受到校园暴力侵害的儿童,很可能会出现自我伤害或自虐的倾向。孩子任何形式的自我伤害甚至是自杀行为,家长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带孩子到有关心理咨询专家处寻求帮助。
6. 不愿上学
如果孩子非常不愿意上学,甚至出现逃学、装病请假等的现象,那就要注意了。这可能是孩子在学校被人排挤、欺负,他/她不愿意回到让其感到不适的地方。
7. 睡眠出现问题
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暴力侵害的表现之一,如果睡眠问题还伴随着其他以上提到的现象,那么孩子受到暴力侵害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原题为《【关注】福建正式发文!以后中小学生欺凌事件这样处置》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省教育厅等
编辑:高奇 方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