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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果畜禽皆可共享认养 海南共享农庄“方兴未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2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639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树果畜禽皆可共享认养 海南共享农庄“方兴未艾”   中新网乐东6月2日电 (记者 王晓斌)海

原标题:树果畜禽皆可共享认养 海南共享农庄“方兴未艾”

  中新网乐东6月2日电 (记者 王晓斌)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岭下,一片绿油油的金菠萝田中,数幢三层小楼已经封顶,工人们进进出出,忙着内部装修。

  “这是我们尖峰共享农庄的第一批农庄用房。到今年9月份,将有金菠萝农庄60份和火龙果农庄20份建成,陆续交付农庄主认租进驻。”农庄的规划建设方――海南万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松伦5月30日向在此采访的记者介绍。

顾客在共享农庄的体验中心查看沙盘。 王晓斌 摄

顾客在共享农庄的体验中心查看沙盘。 王晓斌 摄

  海南省政府2017年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发布包括尖峰共享农庄在内的首批61家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

  此后在海南岛全岛范围内,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等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百花齐放”。如今这些“花”纷纷结“果”,等待市场的检验。

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的山鸡在树枝上栖息。 王晓斌 摄

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的山鸡在树枝上栖息。 王晓斌 摄

  “一份共享农庄除了一套30年租期的农庄花园房,还有5亩瓜果种植地和超过50平方米的自种菜地。”陶松伦说,尖峰共享农庄属于投资回报型,意向客户是那些在海南度假养老的中高端人群。“首批只推出八十份,目前已经签约了十几位‘庄主’。”

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这里一草一木都可认养。 王晓斌 摄

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这里一草一木都可认养。 王晓斌 摄

  海南省政府的《指导意见》认为,共享农庄是以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

  在海南岛西部的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这里将共享的理念应用到了一草一木。经营面积748亩的农庄内,槟榔、荔枝、山鸡甚至滑鼠蛇,都被标注上了二维码,供市民游客共享认养。

海南的湖光山色别有韵味。 王晓斌 摄

海南的湖光山色别有韵味。 王晓斌 摄

  “只要客人有意愿,山坡上的野生蓝莓、桃金娘之类的植物都可以认养。这些野果能让人记住乡愁。”大皇岭农业开发中心总经理陆桂玲透露,目前山鸡的认养比较多,槟榔有两千株也已有主,还有两百条蛇也被客人认养了。“有客人吃到我们湖里的鱼觉得不错,当场就刷了两万块认养水里的鱼。”

  海南共享农庄的热度,也引得一些从事房产中介的企业投身其中。海南本土企业我房网,在海南全岛实施房产限购政策后,转身投入力量从事共享农庄业务。

  “海南的村镇有山海湖光的景致,我们有渠道和经验,在共享农庄的前期定位和后期推广方面都可有所作为。”我房网共享农庄策划组负责人王朝凯认为,海南发展共享农庄,当前阶段除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因地制宜做规划,明确土地流转实施细则。“我们希望能协同各方打造出一些示范农庄,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样本典型。”王朝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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