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6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进行等级评定。
5月24日,在交通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具体介绍了《办法》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做出的几点规定。
1、网约车平台实行1000基准分,额外加分10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6个等级。《办法》为网约车平台量身定制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年2月28日前,平台必须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资料送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2、网约车驾驶员实行20基准分,额外加分1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4个等级。《办法》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4个方面,为网约车驾驶员制定了相应指标。如果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就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
要注意的是,网约车平台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和驾驶员等级挂钩。网约车平台根据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的综合得分情况,评定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并建立档案以供查询。只有档案中85%以上的驾驶员等级在AA级以上时,平台才能申请参与AAA级及以上的评选。
王绣春还表示,下一步,为切实保障网约车乘客的安全,有关各方和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此外,网约车平台需组织驾驶员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其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服务水平。要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还应当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更好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