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纪工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高新区关堤乡郭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勤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十八大以来,张玉勤仍向村两委成员违规发放福利共计8000余元。此外,张玉勤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月19日,张玉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全区通报。
2.高新区关堤乡卫生院院长张玉梅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6年5月,关堤乡卫生院司机李鹏将本人在新乡市大汉王府足浴消费发票在关堤乡卫生院报销,涉及金额200元,张玉梅和会计张海燕签字同意报销。2016年9月,经关堤乡卫生院班子开会研究,决定中秋节以发放福利的理由为全院职工购买月饼,涉及金额6400元。2018年1月13日,司机李鹏被辞退,违纪资金被收缴;张玉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班子成员徐臣凤、张红梅、段洪玲和任荣利写出深刻书面检查,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全区通报。(新乡市纪委监察委)
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唐河县东王集乡村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千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李千运在任东王集乡村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明知村干部以村民名义用虚假资料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审核职责,仍签字同意并向县住建局报送申报资料,在补助资金下拨前未按照规定实地验收,致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34万余元被套取挪用于空心村治理中的房屋补偿、租赁机械等费用,造成国家专项资金遭受重大损失。2018年3月26日,李千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社旗县唐庄乡肖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德军,原村委委员、村城建专干端金超和第七、八村民小组组长李自猛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对待危房改造群众问题。2012年至2017年12月,肖庄村村民郑某因其住房倒塌,多次向李德军、端金超反映,要求危房改造,但是二人始终未予解决。2017年12月22日,郑某姐姐到肖庄村党支部继续反映其弟弟家房屋倒塌要求进行危房改造时,与蔡某发生口角,李自猛前去劝说,与郑某姐姐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2018年4月4日,李德军、端金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自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内乡县夏馆镇湍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献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10月,湍源村在没有入户深入核查了解的情况下,就以该村村民杨某荣家中有房、经济条件好为由,确定杨某荣为该年度脱贫户。2016年,湍源村在贫困户补录时,仍未深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没有将杨某荣家补录为贫困户,导致没有达到脱贫标准的杨某荣家在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中没有享受相关政策。杨献军作为湍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贫困户认定、贫困户退出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识别不准,应负主要责任。 2018年4月16日,杨献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淅川县仓房镇棠梨树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明虚报到户增收项目、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王建明在为棠梨树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华申报到户增收项目时,为使张某华能够申请后期扶贫贷款项目,弄虚作假,将张某华的到户增收项目由实际养羊13只虚报为养牛3头,并在到户增收项目验收单上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仓房镇扶贫办依据该验收单给张某华拨付到户增收款1500元。2012年至2017年,王建明对本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失责,致使该村先后有6户群众未经审批,违法占地1630平方米、违建面积682平方米。2018年4月17日,王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阳市纪委监察委)
固始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张广庙镇张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汤友章违规收受钱物问题。2017年11月,张广庙镇张街村丁营村民组群众董学琴为评上贫困户,送给汤友章1000元现金,后董学琴家因在群众评议时得票不足而没被评为贫困户。同年12月2日,董学琴到张街村村委向汤友章讨要1000元钱,汤友章将1000元钱退还董学琴。2018年4月20日,固始县纪委给予汤友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泉河铺镇何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建海对抗组织调查、收受钱物问题。2015年至2016年,孙建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本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冯桂花、董士洲二人办理农村低保,收受冯桂花家属现金2000元、董士洲现金500元。2018年3月至4月,县纪委监察委审查调查组在对孙建海立案审查调查期间,孙建海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证词、串供,企图掩盖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2018年5月8日,固始县纪委给予孙建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石佛店镇松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均达失职渎职、职务侵占问题。2016年6月,张均达在审核危房改造项目时把关不严、优亲厚友,使本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亲属文绪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1.2万元,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6年12月,张均达采取虚假支出发票列支的手段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拨给石佛店镇松山村的2万元办公经费非法占有,涉嫌职务侵占。2018年5月8日,固始县纪委给予张均达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南大桥乡石岗村党支部书记李纪双截留扶贫切块资金等问题。2017年1月,李纪双未经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将原用于发放给该村贫困户中特困户、大病户、残疾户的切块救助金13500元,分别发给该村的贫困户,非贫困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一般群众和用于支付村民组干部工资。同时,李纪双截留扶贫对口救助金900元、民政部门的灾民救助金200元,养殖技术培训务工补贴资金300元。2017年5月16日,南大桥乡纪委给予李纪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信阳市纪委监察委)
洛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典型问题
1.新安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翼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张翼在已有办公室的情况下,违规占用县卫计委一间面积为24.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自己练字、休息和存放物品等。2018年4月2日,新安县纪委给予张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伊川县法院三名干部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伊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董书良、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级)梁要轩和副科级干部李海伟弄虚作假,在办公室内虚设一张办公桌,超出规定面积6.1平方米、5.8平方米和6.1平方米。2018年4月26日,伊川县纪委分别给予董书良、梁要轩和李海伟党内警告处分。
3.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苗顺卿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3月,苗顺卿任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以来,将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双认证”化验室配套的档案室作为个人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5.79平方米。2018年2月12日,偃师市农业局给予苗顺卿警告处分。(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开心一刻
真正的勇士!这只老鼠雨中“冲浪”成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