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村5万补助金支书竟私拿4万多去年以来江西抚州查处“微腐败”497起
“我真不应该打这些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歪主意,这几万块钱我自己做点事也是可以挣得到的,现在受到处分,被开除党籍,真是得不偿失啊!”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曾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曾秋泉谈及自己犯下的错误,双眼泛泪,悔恨交加。
原来,2012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下拨了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到曾家村委会,曾秋泉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擅自拟定不符合领取标准的村民名单上报,且在补助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后,私自拿11位村民的存折到银行支取4.24万元,将其中的2.3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曾秋泉被上顿渡镇纪委开除党籍。今年4月,临川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抚州市今年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的一起“微腐败”典型案例,像这样的案例通报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已下发3期11起。
去年以来,抚州市紧盯基层“微腐败”,通过集中梳理排查、专项巡察、深入基层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开展大力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微腐败”问题497起,处理562人。
抚州市还不断加大曝光力度,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微腐败”典型案件,一律在网站、微信“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最大限度面向社会公开,持续释放治理“微腐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坚强决心。
“‘微腐败’虽小,危害却不容小觑。我市通过对‘苍蝇式’腐败的严肃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海滨说。(黄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