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办案人员讲述“北京追逃”故事
撰文|武红利
第19号“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
去年3月17日,外逃3年“红通人员”邓世英回国投案;6月22日,外逃8年“红通人员”叶丽宁回国投案;一周后,外逃17年“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 8月31日,本市首个从西方国家成功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外逃18年后回国投案自首……去年本市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追逃人数、追赃金额、冻结涉案房产套数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外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罗某(右一)到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盛慧/摄)
今年开局良好,1至4月,全市共追回在逃人员10人,特别是4月,在市追逃办的统筹指挥下,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在一个月内,连续将在逃12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罗某成功劝返投案自首,进一步巩固了追逃追赃工作成果。
识政君(ID:PoliticalInside)独家采访多位追逃一线“尖兵”,带给小伙伴们追逃背后故事。
人脸识别助力追逃
东城区纪委区监委在山东成功劝返外逃8年的崔某
“崔某在山东省济宁市被抓获!”今年1月25日,恰逢周末,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干部赵阳接到电话后,立刻停止休假投入工作。
崔某的情况,赵阳早已烂熟于心——
8年前,崔某在北京市原崇文区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下属某公司做出纳,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原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同年3月,原崇文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上诉期间,因崔某怀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崔某潜逃,数年杳无踪迹。
就在抓获崔某的一个半月前,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经过反复分析论证,锁定了包括崔某在内的6名重点追逃对象,协调公安户籍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多方力量,加强重点排查,特别强调使用人脸识别等新型智能技术手段。
经调查发现,崔某潜逃至山东后,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新身份证明,摇身一变从北京户籍变为山东户籍,并在当地组建了新的家庭。当监测到崔某的会计证信息有更新后,办案人员迅速与崔某母亲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反复讲解劝返政策,加大劝返力度。
崔某在山东落网两天后,终于回到她阔别近8年的北京,返京途中向办案人员说得最多的就是“后悔”二字。
这是东城区2018年打响的追逃“首战”,也是全区自2017年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强化追逃追赃工作的缩影。据了解,2017年东城区共追回在逃人员6人,其中“红通”1人,中央追逃办挂账1人,成果较2016年大幅提升。
量身定制劝返方案
外逃18年的刘某某(右一)到朝阳区纪委区监委投案自首
家属是在逃人员最亲近也最信任的人,能够争取到家属对追逃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往往对劝返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朝阳区去年追回的7人中,有4人为劝返自首。
朝阳区监委委员、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区追逃追赃办公室副主任李英辉说,“我们为每个在逃人员量身定制追逃方案,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确保精准发力。”
回顾经手的案件,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区追逃追赃专案组成员郭孟雄印象最深的是,外逃18年的刘某某落网的情景。去年8月30日,刘某某在84岁老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区纪委区监委投案自首。“老人白发苍苍,拄着拐棍走路颤颤巍巍,把儿子亲手送到我们手里。”
刘某某出生于1971年,26岁在某信托投资公司做交易员时,通过非法手段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号,先后挪用公司公款400万元,害怕行迹败露,他一逃就是18年。
郭孟雄回忆,“去刘某某父母家那天,我们冒着雨在小区门口等了3个多小时才见到他们。经过沟通发现,刘某某前几天还回来过。但他父母、妻儿始终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他做了违法犯罪的事。”
此后,专案组紧紧扣住其父母是老党员、受党教育多年这一特点,决定对其父开展政策宣讲,耐心传达党的政策和中央精神,可谓“踏破了铁鞋”、也“磨破了嘴皮”,最终取得了良好效果。
“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和顾虑排解等工作一般不会立即产生效果,我们需要根据个案情况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工作,前往在逃人员家里开展思想工作的次数平均都在7次以上。”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区追逃追赃专案组成员李振先说。
发动“朝阳群众”让外逃人员无处藏身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左一)被抓获
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一方面发挥在逃人员家属的劝返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周边群众的作用,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将不听劝返的在逃人员缉拿归案。
在逃人员张某某曾担任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某所协税员。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伪造虚假缴税材料,并擅自在征税业务系统进行违规操作,将本不属于“满五唯一”住房标准的房屋按照此标准征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500余万元,并收取好处费50万元。
当张某某被立案传唤时,她却再未出现。
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张某某孩子年幼,不会与家人长期分离,很可能藏匿在北京。于是,专案组先后九次前往张某父母居住地,沟通协助劝返工作。
“家长表面上说我们很想让孩子回来,但是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隐瞒。”郭孟雄回忆。
2017年10月,专案组发动在逃人员疑似藏身地的周边群众提供其行踪,最终接到朝阳群众举报线索,随即展开跟踪和蹲守。
这又是一场硬仗。
郭孟雄和李振先在门外蹲守了约七八个小时,“我们当时也不确定她在不在,但我们选择了坚持,在最后一刻她出现了。”
归案后,张某某向办案人员忏悔,“现在信息这么发达,不可能逃哪去了。应该尽早面对,我现在想面对都晚了。”
行贿受贿一起查
外逃人员李某原为某地产公司过户专员,在为他人办理房屋纳税过程中,与丰台区地方税务局某所工作人员勾结,通过提供虚假纳税申报材料达到不征或少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目的,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人民币175万余元,为此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
2016年3月,相关人员因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后,李某闻讯潜逃出境。
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的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摸排,了解到其弟弟仍在国内工作,区纪委区监委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做其弟工作,通过其弟,将国内当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形势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传递给身在国外的李某。
经过不懈努力和耐心细致工作,李某于3月1日, 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
“这是党的十九大后,本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精神,成功从境外劝返的第一个外逃行贿人员。”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宋斌介绍。
知多一点
追防一体扎紧防逃篱笆
追逃,是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外逃腐败分子存量;防逃,则是以最**的措施遏制腐败分子外逃增量。
本市强化“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意识,推进市区(系统)两级防逃预警机制建设。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在立案、初核或启动纪律审查的同时,及时跟进有关收缴出国(境)证照、阻出、边控、冻结资产等防逃措施,做到立案与防逃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防逃与追逃互相促进。
一些单位延伸落实防逃机制,在严格监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同时,扩大因私出境报备范围,探索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特别是强化对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督的关口前移,动态分析所掌握的证照办理、人事情况、资金流向等信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避免外逃发生。
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阻止21名有外逃嫌疑的党员干部出境,规劝1名私自出国滞留不归的党员干部回国,督促有关单位对责任人严肃问责。通过深入实施“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不敢逃”“不能逃”的工作防线初步形成,本市外逃人员从2015年2人、2016年1人,到2017年为零。
封面图摄影| 戴冰
原创新媒体制作人员: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