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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遭阿克苏商家威胁:如差评将“血洗全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693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近两年,不少消费者会因为网购给差评而被商家骚扰。有的甚至被人身攻击!郑州一消费者就遭遇严重威胁,商家因为差评要“血洗全家”并且说下跪也没用!▲消费者提供4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

近两年,不少消费者会因为网购给差评而被商家骚扰。有的甚至被人身攻击!

郑州一消费者就遭遇严重威胁,商家因为差评要“血洗全家”并且说下跪也没用!

▲消费者提供

4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他在淘宝网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购买了几包干果,发现缺斤短两和瑕疵,在和商家沟通中产生了分歧,几番交涉,对方火气越来越大,竟然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

此后,对方给李海峰发来了购买的机票订单截图,并且发来信息,不断地威胁他,下跪都没有用。李海峰选择了向商家所在地阿克苏市警方报警。

给差评被威胁“血洗全家”

事情究竟怎么回事?4月25日上午,50岁的李海峰向记者讲述了经过。

4月15日,李海峰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购买的网店

李海峰说,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开始不断威胁。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李海峰提供的淘宝网聊天记录中看到,刚开始,双方都比较克制。

李海峰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没想到,商家发来一个充满威胁的“案例”:

“前天有个学生,收到我这里的蓝莓,说是假的。我给她解释她不听,把之前买的,一起给了三个差评,然后我买了别的3家店铺的同款,寄到了他们学校的政教处。”

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商家差评。”李海峰说。

在李海峰提出全部差评后,商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

此后,是“想死的东西”“河南狗”“跟你客气把自己当个人”“快点蠢货”的谩骂。

另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给差评,然后说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在聊天中还留下了一句话: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

商家买机票致威胁不断升级

只是因为给差评就被商家威胁“血洗全家”。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给了商家差评。

仅仅2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双方对话记录中看到,商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别忘了报警。我叫左X,身份证号码6528271986XXXXXXX”。

4月24日上午10点33分,李海峰的手机收到两条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裤子。你删差评都不行,给我下跪都不行。”

4月24日上午10点37分,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决定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店铺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4月24日下午13点56分,淘宝网消费者热线的员工打电话告诉李海峰,根据他的反馈情况,已经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将根据调查结果向他进行反馈。

警方确认存在威胁行为

李海峰说,他现在战战兢兢,家里有老人,还有孩子,现在有人敲门都觉得害怕。

“我向淘宝网反映了问题,他们要了截图,现在24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回复。”李海峰说,经过多方联系,他几次将遭受“死亡威胁”的事情,向阿克苏警方进行了详细的讲述。

4月24日下午17点58分,一名自称阿克苏警方的侯姓警官联系了李海峰。

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对话录音中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找到当事人,并且确认对方确实声称要“血洗全家”的威胁,同时,也确认左某确实购买了机票。

李海峰对警方的处理并不满意。“警方说只是通过文字威胁,并没有当面口头威胁,所以根据规定,够不上行政拘留处罚等。”

差评就被威胁该如何定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对此事进行点评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来惩处”进行处罚。

“商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还有争议。”朱巍说。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对于这种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胁要及时报警,公安部门应及时作为,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需要交易平台建立制度,对于因差评威胁消费者的商户予以一定的处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类商户受不到处罚。”

网购被威胁时有发生

近年来,淘宝网购被威胁的事情时有发生。

去年年底,郑州一女子淘宝上购物,因卖家迟迟不发货而点击投诉,不想在微信签名中要“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的卖家变了脸,不但频发骚扰电话和恐吓短信,还奔波千里到郑州骗出女子进行殴打,致使女子身心受创。

去年5月2日,重庆李女士网购了两个花瓶,前一个因为大小不符给店家打了中评,随后店家找到李女士要求修改评价,就有5元的返现。

李女士考虑到商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就答应了修改评论,可店家迟迟不到账,李女士认为店家不守信用,随后把第二个花瓶打了差评,因此造成店家恼羞成怒。

“你家地址是这上面的吧?十分钟之内不删评论,把你家孩子给我看好,出门小心点!”

2016年10月,读大一的女生小林在淘宝网上购了件衣服,觉得质量不好给了差评。

没想到店家竟然发来威胁短信:“再不删除评价,就把你个人信息卖入各种色情网站,让你手机支付宝植入病毒。”

随着网购的广泛使用,网购给差评遭到店主骚扰,甚至发生快递大便、送骨灰盒挽联、收到“裹尸布”、惨变“一夜情”专线的事例屡屡成为新闻。

消费者如何防止网购被骚扰

警方表示,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淘宝维权部门进行申诉,提供骚扰电话通话记录、短信息记录、旺旺聊天记录等,淘宝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核实,情况属实将给予卖家警告处分,严重的会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

如果网店店主的骚扰行为严重,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对网店店主进行拘留、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卖家骚扰行为伴随敲诈勒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的,公安机关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卖家的行为构成犯罪(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侮辱罪、敲诈勒索罪等),买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警方提醒该如何防止网购被骚扰。

首先,建议购物时使用一个专门的手机号,收货姓名尽量使用化名,避免暴露过多个人信息。其次,收货地址最好选择单位,如果是家里,一定仅留楼栋号,不要留到单元门牌号,之后电话与快递员约定取件地点,避免将对方带入家中。还有在丢弃包裹前,一定要对包裹快递单进行处理,涂掉包裹、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购买产品等一系列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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