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床与懒惰
窗中日满,市上人喧,该是起床的时候了,我犹自拥被安枕,一任隔夜的余温烘托着自己的一番胡思乱想。
想起奥斯卡·王尔德的妙语,不禁窃笑:“他们起得早,因为有许多事要做;睡得也早,因为没什么事好想。”这话,既是损人,也在骄人。如果给约翰逊(SamuelJohnson)博士听见,一定会怒斥其懒。在他看来,懒汉正是“夸耀自己什么事都不做,而且庆幸自己没什么事可做”,所以每天要睡到不能再睡的时候才起床。
大凡王尔德这号聪明人,总有点拥懒自重的味道,但是,与早睡早起的人比起来,迟睡迟醒的不见得就懒。世人有许多偏见,歧视睡懒觉便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论,一般人正常呆在床上的时间大致差不多,然而早睡早起者无可非议,迟睡迟醒的却背恶名,盖世人只看起得早,不问睡得迟也。
夜阑更深,你犹自青灯黄卷,可是周围的人早进了黑甜乡了,有谁得知?而太阳出来,大伙儿早已忙开,你一个人却酣然高卧,你不懒,谁懒?由此可见,早睡早起或迟睡迟起,纯粹是个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问题,众人一喜一怒,何异于寓言里的众狙?
真正的勤快,应该是起得早又睡得迟,可即使像约翰逊博士,一个人编出一部辞典来,也只能像中文所谓的“焚膏继晷”,做不到英文常说的“两头点烛”(burnthecandleatbothends)。他不是懊恼过自己的许多日子都给每天的“日食”空耗了吗?这位卡莱尔眼中的英雄都是如此,常人更不消说了。
二三十年代的梁遇春,素不喜英雄之名,而对流浪汉与懒汉情有独钟。他自称精通赖床的艺术,家人上午九点钟走过他的房门还得踞着脚尖,可是他非但不认为自己虚掷了光阴,反而写了一篇文章,大讲卧床不起的好处。对于懒隋,他别有一解,说真正的懒汉该是这样一种人:“黎明即起,老早把事做好,坐着呆呆的打哈欠。”
是的。一个人懒与不懒,既不在起床的迟与早,也不在干事的多与少——如果世人把有些事不当一回事的话。人类的活动,本有劳心劳力之分。只要好动,不管动手动脚,还是动脑动心,都不得谓之懒。只有那四体不勤,一心无用,只晓得伸腰张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懒。问题是,大脑后边的思维,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动,一般人无从知晓,又何以确认你懒还是不懒?“懒”既日“偷”,可知是见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见的,也就有偷懒的嫌疑了。
那些习惯于在黑夜里苦思冥想的嫌犯,尽管自认倒霉,却也是早起利于行,迟睡迟起宜于思。故劳力者贪的是天光,劳心者恋的是夜色。
智慧的猫头鹰,不到黄昏是不会起飞的,因为精神活动总是孤独而宁静,不像体力劳动,喜欢合群,喜欢热闹。王尔德那句妙语,不是分明已将“想”与“干”分属“夜”与“昼”了吗?可在一般人看来,“想”常是空想,“干”才叫实干;而懒隋之不被原谅,根本就在于它的一无所成。这又是一偏之见。
伯特兰·罗素就叹息过,总是哈姆雷特的有思想无行动,而不是奥瑟罗的有行动无思想,给人看作要不得。显然,前者想而不干,纵使无益,也难有害;后者干而不想,就徒然有害而无益了。所以罗素要人培养起“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动上去寻求快乐的习惯”。
听起来这话相当阿Q,可是他自有道理。从前的人,非终日劳作不得温饱;如今托现代科技的福,人们不需长时间的工作就能维持生活了,照罗素的说法,每人每天四小时足矣。其余时间,正不妨懒一点。所以他真的写文章歌颂闲散,提倡懒惰了。“我把懒惰大体看作人所拥有的最佳品质之一”,他说。
适度的懒惰,其实也是人所拥有的最佳形象之一,不然约翰逊博士就不会承认懒隋的确逗人喜爱了。在中国古典诗,尤其是词中,那些美妙的女子常常微呈一些儿慵懒的意态:朦陇的星眼,蓬松的云鬃,以及滞涩的步容,于是“懒”竟成了一个极富魅力的字眼。西方亦然。波德莱尔诗中的女主角,少不了带几分热带阳光下的懒散。超现实主义诗人布勒东(AndreBreton)有诗句曰:“你的慵倦使我的眼中充满泪水。”想来他面对的人儿也是又懒又漂亮。而最懒最漂亮者睡美人也。
可是,煞风景的是,在这个竞争的世界上,懒招损,勤受益。且勤者之益,端赖懒者之损。这话怎么讲?从国与国之间看这点,比人与人之间看得清楚些。比如咱们中国,睡得过了些头,一朝醒来,发现世事全非,自家的东西给人拿走不少,英国就拿走香港这很大的“份额”。“我不能陪你听我的鼾声”,诗人卞之琳这一妙句,正好形容人睡我醒的心情。难怪懒隋尽管是最佳的品质和形象,大家都敬而远之。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不睡!一个朝九晚五的人,怕就怕那朝五晚九的芳邻,搅了大好清梦,而且,连静静地躺着想点什么也不成,只好悻悻起床。
《赖床》(江弱水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懒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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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拒绝工作对人生的戕害
德国语文学家、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在1881年出版的《朝霞:关于道德偏见的思考》里,探讨了一个价值问题。他批评“为工作辩护的人”,以及所有“颂扬”和“赞美”它的人。
他抨击“勤劳的种族”,对美国人冷嘲热讽,因为他们“无论想什么都会掐表”,他们连吃午饭时“也会一只眼睛盯着股市动态”,“就像总是担心错过什么事”,在美国真正的德行是“比别人做得更快”。
让思考、凝神和遐想都见鬼去吧,工作扼杀了所有的创造力,给“所有上等文化、所有至高无上的品味”以致命一击。这样的文明看重利润,轻视思想;认可速度,宁愿牺牲生活;只顾赚钱,从不留时间给自己。
尼采通过以上种种批评,谴责了能动论,因为它异化了个体,剥夺了他的独立自主。
在生产本位的体系里,工作只会带来疲劳,人再也不能拥有自己的生活,再也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工作就像警察,“控制住每个人”,阻碍他实现自己的愿望。无论什么工作,都会埋葬天性和自由,埋葬充实人生的能力,剥夺个体拥有内心生活的权利。他向受害者建议道:“你的任务是给他们算一笔账:为了外部目标,竟然浪费了如此巨大的内心价值!”简言之,他宣扬要彻底拒绝工作对人生的戕害。
尼采不仅仅奋起反对压垮人的工作和繁重事务,他还指出“对无私利他行为的赞赏背后藏着同样不可告人的想法”。而懒惰是为了保卫个人权利免受集体压迫的真正起义。尼采将“会跳舞的”人的优点、轻盈、趋向价值的能力与工作压垮人的重量相对比,他问道:“但是如果你不再知道什么叫做自由呼吸,那还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可言?”(《朝霞》,III)
尼采提出的反对集体命令是一种飞升,一种失重的状态,一种身心空灵的呼吸。这种哲学和现代能动论的对战,让人们开始思索懒惰的意义。
精神病学参与论战:
神经衰弱与懒惰是一回事吗?
19世纪末,精神病学公布了一种以疲倦和焦虑为特征的症状学。1869年《波士顿医学和外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美国医生乔治·比尔德的一篇文章,题为《神经衰弱或神经疲惫》。神经衰弱有时也被称为比尔德病,全部临床症状表现为源自神经问题的身体疲劳。这种高度疲劳也会引起紊乱:头痛、对感官刺激过于敏感、焦虑等。随后,比尔德承认“神经衰弱应该被归为一种病态”,而非明确定义的疾病。
事实上,正如他描述的,神经衰弱也包括其他病理状态:疑病、歇斯底里、性变态。简言之,这是一种慢性病,而不是突然发作;是一种源自器官和精神的疾病,而非简单的道德缺陷;是紊乱的症候群,而非一时兴起的偷懒念头。
从临床上来说,病人抱怨感觉到器官疼痛。《神经衰弱的合理治疗》的作者莫里斯·德·弗勒里医生在1893年指出,这类病人描述了“一种全身滞重——在最强烈的时候几乎感到疼痛——的感觉”,使得他在站立、奔跑或上楼梯时不得不一直依赖顽强的意志。他付出极大努力,最终精疲力竭,不由得反复抱怨:“我干什么都要费尽全力。”眼看着努力永无止境,他的意志力逐渐衰弱,最后彻底离他远去。
除了身心两方面都虚弱之外,他还感到深切的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动作很少,而且非常缓慢,似乎犹豫不决;他说话总是很谨慎,嗓音苍白单调,一再被安静和叹息打断。不仅如此,他在情感上变得麻木迟钝。他时常抱怨缺少关爱,感到低人一等、对什么事都无能为力。他这种自惭形秽的想法导致他很难规划未来,无法完成最微小的愿望或最简单的计划。
神经衰弱患者真真切切地受到疾病的折磨。痛苦既不来自社会规范,也并非受宗教职责或道德标准所左右:
“这种构成病人心理状态主要特征的忧郁、悲观、泄气到底是什么?”
弗勒里医生思考,“这只是身体先决状态在心理上的反应”。他在实验室里用测力计、脉搏计、红细胞汁和韦伯圆规进行实验,证明了这一假设。简言之,这是一种可以在科学上被观察到的病症。神经衰弱与懒惰是两码事,这一发现跳出了令精神病学家、神经精神病学家和其他专家争论不休的论战。现在,除了教会、国家或道德家的观点之外,又多了一种医学界的诊断。
南锡学会成员伊波利特·贝尔南(1840-1919)认为,“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疾病,常常和体质有关,农民、工人和有闲阶级都会罹患该病”。与大量的偏见恰恰相反,这既不是“世纪病”,也不是局限于某个社会范畴的阶级病,“某些病人天生带有苗子或素因,在受到某些影响后不可避免地会发病”。
总之,神经衰弱不专属于某个阶级,也与社会状况或职业背景无关,而是源自先天体质,受到刺激后就可能发病。
我们知道身为神经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也提出了观点,他批评这个症候群的适用范围过于广泛。他建议将它分成数个临床实体,但仍把神经衰弱归为神经官能症,其特征是慢性疲劳、头痛、消化不良、性欲减弱等。精神分析学家从精神分析角度作出的解释,使这种不适或某种不情愿变得前所未有的多样和复杂,而在过去这一股脑儿被归为懒惰。有时候懒惰还会被粗俗地称为“急性怠症”。
-现代的不适-
继“你是谁”这个问题之后紧跟的是“你是干什么的”,工作、职业或头衔变得和年龄、性别或家庭状况一样重要
19世纪初,诞生了一条赋予民主以道德基础的信条:工作。工作可以树立每个人的尊严,无论贫富,大革命时期的意识形态家兼医生卡巴尼斯在《医院观察报告》(1790)里这样写道:
“只要一个人有能耐自食其力,就不该施舍他食物,而应该给他提供工作。”
工作和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一样,被写入了《宪法》,被公共权力编入法典。为雇佣立法将逐步明确社会机制,以平衡责任和利益。工人和雇员将遵从工业社会的规范,在这样的社会里,管理的目的说到底是为了惩罚懒惰。
随着时间推进,没有工作的人将沦为卑鄙可耻之徒。因为他什么都不干,所以身份模糊,因为一无是处,所以无法领取酬劳。
巴乔·马利亚·巴奇(1888-1974)画的这个流浪汉躺在工厂厂房前的矮墙上,不属于任何明确的社会阶层。没有穿工作服,脚上穿着一双雅致的皮鞋,头上戴的不是鸭舌帽,而是时髦的遮阳帽:画家描绘了一个反劳动者的形象。这个流浪汉不知道来自何方,去向何处,没有工作,只是个过客。大白天里,当其他人都关在工厂里勤劳工作时,他好整以暇,晒着太阳。他是谁?没有人知道,因为从那时开始就是靠工作来确立社会关系,维系交换的纽带,并赋予雇员“企业身份”。
后者伴随着一种职业修养和行事风格的教化逐渐形成。继“你是谁”这个问题之后紧跟的是“你是干什么的”,工作、职业或头衔变得和年龄、性别或家庭状况一样重要,在资产阶级圈子里甚至能对评估求婚者的素质和可靠性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工作远不仅是收入来源,它还充当个人价值的衡量标准。职位低微或无业的男人女人感到自己没有产出,失去了价值。
在这个雇佣劳动成为融入社会的主要标准的时代里,无业游民变成了无名氏。他没有确定的身份,变得面目模糊。政府和社会团体很快把无业视作洪水猛兽,认为没有工作会逼人犯罪和边缘化。懒人没有职业身份被视作危险人物,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很容易误入歧途。
泰奥菲尔·亚历山大·斯坦兰1821年为某期《讽刺画》周刊画的封面则表达了相反的意见。三个男人躺在草地上,从穿着上来看可能是工人,说明文字如下
“在这样的天气里工作才是犯罪。”
看来犯罪的定义因人而异……
然而,失业将成为如此分类里的薄弱环节。受到失业打击的他(更不用说是个“她”)不是懒汉,也不是不法之徒,而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爱国人士或好伙伴;不是罪魁祸首,而是受害者;他不应该受到惩罚,我们应该对他伸出援手。如此一来,失业者就变成一个极具戏剧性的人物,英国为管理国内的穷人颁布了助人自助的“济贫法”,懒汉无赖曾经一度鲜明的形象被抹去,失业后上演的是另一类惨剧:它打击士气,引发悲观情绪。原先的意义动摇了:失业者并不一定懒惰。这也许就是查尔斯·泰勒1992年在《真实性的伦理》里命名为“现代的不适”的精神状态。
-无所事事并不轻松-
如何花时间就成了一门学问
新的时间架构将休闲与工作分隔开来,导致人们越来越害怕空白,一旦没有了计划安排,就六神无主,发愁如何“打发时间”。看来闲暇的历史也并非十全十美。
一切都因学校而起。课间休息和上课的交替安排巧妙地规划了休息娱乐,却没有留出怠惰的时间。谴责怠惰的道德原则被三令五申。
此外,学校很看重能规范闲暇时间的活动。事实上,体育活动反复强调“准时刻苦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素质。课余活动作为必要的教育手段,连同它的约束、节奏和条件一起,成为学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种闲暇与学习和工作相差无几,相当符合罗伯特·查尔斯的形容:“消遣只会以工作的名义产生‘非工作’。”
不管怎么样,懒惰的意义发生了变化:除了无所作为之外,还表示混乱、无秩序,以及对掌控自由时间的无能为力。
不知学校课程如此,连度假都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表。懒人永远不准时,没法在清晨起床赶火车。他的懒惰有时候是缺乏动力的表现:他情愿宅在家里,而不是出发远行。他的欲望降到最低点,原先起码还热切渴望无所事事,现在却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来。度假也失去了吸引力。懒人既不知道也无法辨认闲暇的珍贵价值,他缺乏动力。
由于公共假期日渐普及,相应地约束也越来越多,如何花时间就成了一门学问,不能从充分利用,就会被视作浪费或无能。无论处在何种社会等级,没有休闲活动(或兴趣爱好)或不好好利用假期的人都不受待见。好整以暇也上了黑名单,浪费时间更是不可取,应该充分地、恰到好处地利用它。就好像人们是太害怕无事可做,才把日历和记事本排得满满当当,理性和计划性稳占上风。
由伊夫·罗贝尔执导、于法国“五月风暴”前夕上映的电影《幸福的亚历山大》的主人公对此大大嘲讽了一番,他和他的狗之间的对话令人记忆犹新:“别乱动,你让我疲倦。你和他们一样,不停乱动,一刻不停地跑跳追逐,你们到底怎么了?我们有的是时间,应该悠着点。应该优哉游哉地花时间。”
历史学家阿兰·科尔班说道,时间对我们日常生活施加的压力、时间不够用的焦虑、节省时间的风尚、未雨绸缪的思维方式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空档,来一场即兴的懒惰。
然而,当享受懒惰已经被确认为一种积极的价值时,恪守时间和躁动不安就显得极其反常荒谬,雷蒙·拉迪盖在小说《肉欲之魔》(1923)中借主人公的口说:
“如果青年时期是幼稚愚蠢的,那是因为没有懒散过。我只在那些旁观者看来空虚无聊的长日里学到过东西。”他抨击道,剥夺学生的这种权利,就是剥夺了对思想驰骋游荡必不可少的无拘束心境。这种懒惰远非贫乏枯燥,而是创作的片刻,是通向完善自我的通衢,与之相比,消遣能动论提倡的只是胡乱填充大量的无益活动。
让所有人有时间有可能享受闲暇的努力、大众文化的发展、反对不平等的斗争都导向一种对“动”的崇拜,能动论又卷土重来。而且,还要求每个人对文化、知识、技术的产物游刃有余。在这样一个所有消遣活动都有组织、有计划的环境里,无所作为会引发无聊、漠然、萎靡不振的情绪。于是懒惰又被定义为不利于构筑自身,变成了闲暇的反用角色。
-嬉皮风潮-
“开心万岁”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源自美国的反文化潮流在60年代席卷了法国,尤其吸引和鼓舞了年轻一代。当时家庭消费激增的趋势已经持续了十年,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成为了主流。“嬉皮士”揭露了工业社会里的这两股狂潮,它们也代表了同一个迫切需要的正反两面。他们抗议父母和长辈埋头于“地铁、工作、睡觉”的单调节奏……还高呼鲍里斯·维昂的名言:“工作是普通人的鸦片,我不想吸毒过量致死。”
他们既不是生产者,也不是消费者,很快被归类为危险的左派人士。他们的懒惰是抗议的标志,因为他们确信抗议的权利并非由老板或父母赋予。很快他们的梦想预告了自由的新版本:出发、离开、上路。1967年保罗·麦卡尼和约翰·列侬的歌曲《她正要离家》(希拉·布隆伯格用竖琴伴奏,英国乐队披头士演唱)就是一曲褒扬出走的赞歌。懒惰披上了逃跑的外衣,“远远逃开”,不留下地址,就像让-皮埃尔·布许和皮埃尔·德拉努瓦在《嬉皮历险》(1995)中描述的那样。
这两个年轻人出发去伊维萨岛,寻找晶莹大海的岸堤,温热柔软的沙子,寻找一种“酷”的生活。“酷”是慵懒的同义词,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也有人去了欧洲的嬉皮之都阿姆斯特丹,小野洋子和约翰·列侬在1969年发起了“为和平而卧床”活动。当真实的生活能够拯救生活时,就衬托出生产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平庸无奇来。简言之,懒惰充当了他们的救命稻草。
旅行将他们与工业社会隔离开来,赋予冒险的渴望以意义。与恪守作息的雇员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相比,他们逆潮流而动,宣扬“开心万岁”,发明了一种与工作无关的生活,倡导个人充分发展的价值观,由偶发艺术、试验剧团或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串联起来。这些脚蹬牛仔靴的懒人不是真的懒得动,他们只是优先去做没有实际产出的事,因为这些事把他们从工业社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随后又掀起出发去远东历险,前往尼泊尔和加德满都远行的热潮。对于生活在60年代、出生于灰暗郊区或穷乡僻壤的年轻人来说,那里是希望之乡。这些世界的尽头让整整一代人都如痴如醉。他们倡导的性解放也打开了一片享乐的新天地。每次高潮难道不都是一次旅行吗?他们懒惰,不是要逃避罪孽,而是要逃离禁忌。
毒品让他们的夜晚大放异彩。第一口大麻通常是自己偷偷尝试,或者在同好之间分享。迷幻药和大麻把爱好者抛入清醒的梦里,分不清游离的幻象和切肤的现实。他们沉醉于“黄色日光”的药效中,被起伏的幻象和飘忽的幻觉所迷惑,忘乎所以,忘记了工作的单调重复,感觉轻飘飘的:他们在飞翔。
1970年代,哲学家、社会学家让·波德里亚这样来解释其动力:“他们的共同点是拒绝被身份地位和收益原则限制,拒绝由此被社会化。”简言之,相比发财致富、出人头地或流行玩意儿,他们更喜欢冒险。他们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工作伦理和事业有成被捧上了天的当口,他们却把无忧无虑和洒脱从容当做信条,把偏离常轨、逃离现实看做存在的基本价值。他们的创见结出硕果。下一代雇员宁愿要更多自由,而放弃加班工资,更看重无薪假,把它当做实现冒险和享受年轻的机会。
有人用懒惰一词来形容这种理想,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一个堕落社会的先兆,以及受到极端自由主义教育或革命意识形态影响的年青一代。这是来自因循守旧的资产者的评判,他们的价值观受到挑战,在他们眼里,嬉皮士是垮掉的一代。他们的懒惰不仅是自戕的毒药,还会毒害整个社会。法国选民在1968年公投中对戴高乐将军恢复了信心,却将他们视作祸害,而1968年“五月风暴”的参与者听着使人飘飘欲仙的音乐,清晰地表明了立场:拒绝学习和工作,渴求迷醉的体验,沉迷于静思,专心于秘传学。
懒惰的历史作者:[法]安德烈?劳克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译者:缪伶超出版年:2015-8页数: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