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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答疑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4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321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答疑③ 1、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原标题: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答疑③

1、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3)拟购住房的相关材料;

(4)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

2、军人退出现役时如何提前还款?

答:借款人退出现役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将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协作银行,用于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利率仍然按照公积金贷款执行。

3、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审批?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指标实行轮候审批。

战区级单位后勤机关财务、营房部门在审批贷款人员资格时,应当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本期解答由西部战区空军保障部财务处工保办主任王茂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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