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案金额超7亿元,陆金发原总经理常宏受审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记者 陈琼珂
今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宏涉嫌贪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4月2日,上海一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排期显示,此案于4月2日上午9:30在上海一中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公开审理。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庭前会议已于日前举行。
公开资料显示,常宏出生于1963年,1990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从1991年起,先后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秘书等职位。2015年2月,常宏由陆家嘴信托的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推举为董事长。
同时,常宏还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常宏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检察机关指控,贪污罪的涉案金额为2013万余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5.89亿元,挪用公款罪的涉案金额也达到了2亿元。
2015年,在收购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的项目中,常宏不顾领导要求动用国资收购的指令,以“信托加基金”模式引入民营资本,并由其自己控制的公司经营管理,从中非法获利5.89亿余元。常宏在法庭上解释,“陆家嘴集团不作为,如果我们再不动手就要被别人收购了,我们这是抢救性收购。”
2015年12月,宝钢将所持有的40%的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股份挂牌出售,浦东新区领导明确提出用国资去收购,但常宏以“信托计划已经报银监局备案不能更改”为由,让所在的国有企业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信托计划,失去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并向其控制的公司缴纳管理费2000余万元。实际上,信托计划在备案之后也是可以修改的。
此外,常宏于2015年3月还挪用2亿元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有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大量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常宏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持续一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法条链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