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资兴两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揽储,被问责处理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4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郴州、娄底、常德等地通报了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潘股长收受红包礼金被撤职
2010年至2015年期间,艾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在冷水江市农机局科计质量股股长潘勇下乡核查农机具或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为获得其关照,给潘勇送红包。潘勇共收受了艾某某红包12000元、周某某红包10000元、王某某红包4000元,合计26000元。此外,潘勇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1月,潘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24个月)、撤职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8人违规领补贴受处分
2013年1月11日,时任嘉禾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王刚召集公司班子成员开会,会议决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发放补贴。之后,按照会议决议,该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贺昌仁领取补贴16547元,副总经理李柏石领取补贴9980元,副总经理陈祖文领取补贴10816元,副总经理邝林志领取补贴9575元,副总经理李纪云领取补贴7200元,纪检员周卫平领取补贴9890元,工会主席李志富领取补贴7868元,共计71876元。2017年11月2日,王刚、贺昌仁、李柏石因其他违纪案件一并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王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陈祖文、邝林志、周卫平、李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21日,李纪云因其他违纪案件一并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收缴上交县财政。
夏主任违规办宴被免职
2018年2月8日,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一中办公室主任夏志雄父亲夏某在家中设宴庆祝本人70岁生日。2月5日,西湖一中教师刘勇辉发动4名年级组长,在年级组微信群中发布办宴消息。在发现情况后,西湖一中相关领导曾劝阻夏志雄不要办酒请客,但其仍坚持违规赈酒请客,并收受单位27名同事礼金共计6700元。夏志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免除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刘勇辉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名校领导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或约谈;其他26名违规参加宴席并送礼金的教师,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全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扶贫领域违纪
湘西、娄底、怀化等地通报了4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
刘主任为父亲“力争”贫困户
2017年5月至6月,涟源市渡头塘镇副主任科员刘洲清在明知其父刘太华不符合贫困户建档立卡条件的情况下,仍多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向其老家伏口镇新园村第一书记易某打招呼,提出将其父评为贫困户,未果。刘太华又多次通过12317热线电话反映,要求将其评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刘洲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伍行长为13户“假贫困户”办贷款
2016年上半年,时任龙山县农商行洗车支行行长伍先仁没有与县、镇扶贫办正式扶贫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伍某贵、向某平等13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户扶贫贴息利率标准办理了贷款,造成国家扶贫资金的损失。2017年12月14日,伍先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余书记在建档中“移花接木”
2017年2月,辰溪县潭湾镇双桥村党支部书记余庆学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摸底工作中,明知余某某已被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某名义,为余某某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公示过程被及时发现、纠正到位。2017年12月,余庆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金融领域谋私
近日,资兴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在金融领域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
经开区副主任为儿子揽储
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刘宗武任资兴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影响为其儿子刘某揽储提供帮助。2017年12月,刘宗武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财务室主任为女儿揽储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何天斌任浙水电站财务室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影响为其女儿何某揽储提供帮助。2018年3月,何天斌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