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律协发布年度十大惩戒案:律师发危害国家安全言论被处分
ink="">3月30日,全国律协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通报了2017年全国律协十大典型惩戒案例。从409件惩戒案例中选出的10件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律师因违规收案、违规收费、利益冲突、代理不尽责、违规会见、发表不当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犯罪等违规行为。
ink="">据了解,2017年3月24日,全国律协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成立,截至去年5月份,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均成立了惩戒中心。
数据显示,2017年,各律师协会共收到投诉6805件,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作出行业处分409件,其中训诫处分137件,占处分总数的33.50%;通报批评处分121件,占处分总数的29.58%;公开谴责处分50件,占处分总数的12.22%;警告处分43件,占处分总数的10.51%;中止会员权利处分42件,占处分总数的10.27%;取消会员资格处分16件,占处分总数的3.91%。
为使广大律师能够正确对待执业活动,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心怀敬畏,自觉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国律协对10起典型惩戒案例予以通报:
10起惩戒案例
1。云南律师王理乾、王龙得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被取消会员资格案。
2017年6月,云南省昆明市律师协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理乾律师、王龙得律师存在冒用他人名义伪造相关诉讼证据材料提起诉讼的行为。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云南省律师协会给予王理乾、王龙得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云南省司法厅依法吊销王理乾、王龙得律师执业证书。
2、浙江律师邱浩华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取消会员资格案。
2016年9月26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书认定邱浩华律师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但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大,免予刑事处罚。浙江省律师协会给予邱浩华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3、浙江律师吴有水因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言论被处分案。
2017年7月11日,杭州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反映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律师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律师职业形象,要求予以查处。依据相关调查和规定,杭州市司法局依法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4、广东律师梁维雄因犯行贿罪被处分案。
2017年1月22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广东沧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维雄犯行贿罪,因其具有依法可以从轻的情节等原因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梁维雄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
5、福建律师周密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处分案。
福建省福州市律师协会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投诉。经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周密律师中止会员权利7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6、浙江律师陶莉因违规会见被处分案。
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收到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陶莉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嘉兴市律师协会给予陶莉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7、江苏律师管一华因伪造委托书被处分案。
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转来的《检察建议书》,反映江苏名友律师事务所管一华律师自行伪造当事人家属委托书。经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常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管一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8、江苏律师傅家祥因利益冲突、违规收案被处分案。
2017年7月14日,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收到庆某某的投诉,反映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傅家祥律师违规执业、辩护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依据调查和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傅家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9、辽宁律师于强因利益冲突、违反司法行政管理被处分案。
2017年5月5日和10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分别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和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指出被投诉人于强在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以律师身份独自承办、从事诉讼代理业务,并同时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依据调查和相关法律规定,大连市律师协会给予于强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0、重庆律师吴卓师因代理不尽责、违规收费被处分案。
2016年12月16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人反映,上海虹桥正瀚(重庆)律师事务所吴卓师律师在代理投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怠于履责,对当事人编造虚假事实等,导致投诉人经济受到严重损失。依据调查和相关法律规定,重庆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吴卓师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