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孙喆当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
“新晚报”微信公号3月28日消息,28日14时,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闭幕会。大会投票选举孙喆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金银墙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执行主席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孙喆同志简历
孙喆,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东龙口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系给水排水专业大学毕业,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1981.09—1985.08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系给水排水专业学习
1985.08—1996.02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市政环境工程系教师,环境工程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室主任(其间:1988.09—1991.01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市政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6.02—1999.07 哈尔滨建筑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其间:1996.02—1999.01哈尔滨建筑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市政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1999.07—2000.02 佳木斯市政府市长助理
2000.02—2000.10 佳木斯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00.10—2007.01 佳木斯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2.12—2005.06哈尔滨工业大学与佳木斯市企业集团博士后流动站作研究工作)
2007.01—2010.04中共佳木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4—2010.05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0.05—2013.12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12—2014.01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4.01—2014.02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4.02—2015.0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5.04—2015.06中共双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5.06—2017.12 中共双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16.04—2017.07兼任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干部学院院长)
2017.12—2018.01 中共双鸭山市委书记
(2015.04兼任双鸭山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8.01—2018.03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8.03—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第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金银墙同志简历
金银墙,男,朝鲜族,1965年1月生,黑龙江佳木斯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1983.09—1987.07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7.10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待分配
1987.10—1989.05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7.10—1989.05挂职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9.05—1991.0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书记员
1991.03—1993.0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科级助检员
1993.03—1995.09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正科级助检员
1995.09—1995.12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处级检察员
1995.12—1998.1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6.07—1998.01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11—2001.0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01.03—2004.1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2004.11—2009.02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9.02—2011.0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
2011.01—2011.03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1.03—2016.04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04—2017.12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18.02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2018.02—2018.03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8.03—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第十二届省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