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啦!降价啦!
4月1日起,
广西天然气价格下调!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相关文件,从4月1日起,全区已开通长输管线的设区市、县(市、区)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给各用户的销售气价均要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同步同幅降低0.16元/立方米。
居民用气:降低0.16元/立方米
居民用气方面,调价后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
目前,广西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管道天然气的市、县(区、市)居民生活用气,均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
4月1日执行新的价格调整后,南宁市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从3.22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这是自2011年以来,南宁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价。据了解,目前南宁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达到68万户,绝大部分居民用户为第一档阶梯气价用户。
非居民用气:不超3.90元/立方米
与居民用气价格相比,非居民用气价格虽然同样降低0.16元/立方米,但调整幅度更大。结合此次管输价格的调整,文件规定,各地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90元/立方米。
如果从4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的实际销售价格仍高于3.90元/立方米,则必须降至3.90元/立方米以内。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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