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你能涨多少?
3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新疆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
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0元,平均增幅为10.4%。
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9至127元不等,平均增幅为10.5%。
调整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2元、16.2元、15.4元、14.6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元/小时,增幅为10.4%。
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这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
要尽快提高到发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
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时予以补足
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199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并先后12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今年是第13次进行调整
涨工资咯
真是个大写的好消息
来源/天山网
记者/刘杰
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