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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师德报告制度 学生座位安排规则等须上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0  来源:企业800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821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本报太原3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志中)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新政,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将在全省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及负面记录清单,要求全体教师就是否参与课外培训、是否收受礼金、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等情况,逐人如
  原标题:山西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

  本报太原3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志中)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新政,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将在全省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及负面记录清单,要求全体教师就是否参与课外培训、是否收受礼金、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等情况,逐人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据了解,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教师如实报告上一学期个人相关事项。

  中小学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所有班主任须同时报告本班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等;高校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等。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未组织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同时,山西省教育厅将在官网开设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对查实的违反师德事件进行公开通报。坚持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列入负面记录清单及被曝光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对严重违反国家师德规范,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

  据悉,该项工作相关内容落实情况将列入教育督导内容,每年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择期开展督查。

责任编辑:刘光博

 
关键词: 师德,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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