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对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其他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减少了8个正部级机构和7个副部级机构。这一改革,顺应时代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回应人民所盼,充分凸显了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改革旨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无论国家机构职能怎么转变,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方略不会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会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一项根本性举措就在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项原则之一,此次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把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的民生改革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移民管理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力度,优化政府职能配置,着力组建一批新机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力图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满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层面,而要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此次国家机构改革,把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的标准与信念,写在了改革方案的字里行间,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如,将过去分散在10多个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集中起来,组建应急管理部,可以避免过去抢险救援多头分散、专业化和协调性不足等弊端,提高对生化灾害等新型危险的预警、处置、投送、救援等能力,有利于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安全风险,大大提升防范和应对风险的综合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如,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了“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能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有利于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对推动医改、监管医疗机构特别是老百姓的医疗救助、报销等都有益处,从长远上讲将提高对人民健康服务的保障作用。
此次国家机构改革尤其是公共服务管理方面的改革举措,更务实、更高效,有效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心所向,更是众望所归。党和政府用改革的实际行动再次印证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
革故鼎新,继往开来。此次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是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一项顶层设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制度设计。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这样一条清晰的改革路径坚定地走下去,新时代中国的老百姓必将从改革发展中分享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