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市关于对17名拒服兵役人员的惩处措施
吉林市2017年度征兵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征兵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大学生征集比例明显提高,兵员质量有所提升,较好地完成年度兵役征集任务。
但下列17名人员因入伍意志不坚定,不能适应部队训练和生活,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申请,部队、兵役机关和家长反复作思想工作无效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退回。
根据《兵役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拟对17名拒服兵役行为人员实施以下惩处:
一、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两年内不得升学,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复读资格。
三、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实施限制出国(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限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四、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五、行为人所在县(市、区)政府可以按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