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全国人大代表吴永利建议:把中水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总体规划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程师吴永利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加强利用”的建议。
“中水的问题我已经关注两三年了,处理后的废水可以达标,排放到河体。再进一步的净化就可以达到中水,在中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净化的时候就可以做农业灌溉用水。我是民建阜阳市委主委,我和我们民建的成员做过相关调研,用中水进行城市除尘降尘已经在徐州应用。” 吴永利这样表示。
吴永利说, 中水的利用不仅可以实现城市污水、废水资源化,增加可利用水资源,而且可以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无害化,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是城市第二水源。我国水资源的极度缺乏与我国中水利用空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水利用作为开源节流的有效途径,必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未来发展离不开中水利用。
吴永利认为,就目前我国中水利用现状来看,还存在中水利用专项规划没有全部编制、相应配套设施不齐全、中水推广使用无法可依、中水利用缺乏有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此外,大部分城市中水输水管网项目和中水厂厂区分段开工建设,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政、园林绿化、环卫道路洒水、消防、洗车等领域无法从中水消防栓上取水,仍使用城市管网的地下优质水,以至于造成中水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此,他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加快中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尽快把中水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把中水利用作为解决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统筹制定中水利用的近期和远期规划,合理布局,形成不同区域的城市中水利用系统和中水供应网络。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把中水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对自筹资金建设中水设施的企业,可优先提供一定的环保项目贷款支持;对使用中水的单位可考虑减免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税费优惠;对中水覆盖区拒不使用中水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规章和法规加以规范。要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促进污水的资源化,要以强制性的规章和法规,来明确中水的应用范围,不按要求使用中水应受到惩罚等相关内容。
第三,理顺管理体制,实现水务管理一体化。统一、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保证水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的前提,也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保障。要加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把水资源管理、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统一归口管理,尽快实现全国水务管理一体化,从而对城市中水利用工作形成有力的领导。
第四,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培育中水利用市场。要用好国家对中水利用的扶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项资金,大力推进中水利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开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市场,吸引民间资金参与中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尽快形成污水资源化建设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大力培育中水利用市场结构体系,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提高中水利用的市场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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