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2018 年 3 月 15 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今日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网易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猫公司诉至法院,并向天猫公司索赔 1000 万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原告网易公司诉称,其系惠惠网站及惠惠购物助手软件的运营主体,惠惠网站为消费者提供网络导购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电商平台商品的历史价格信息和全网比价信息。截止 2016 年 11 月惠惠购物助手的用户达到 1 亿。 2017 年网易公司经查证,发现在使用 360 搜索引擎时,输入“惠惠”、“惠惠助手”、“惠惠购物助手”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搜索结果中显示的优先结果并不是惠惠网或者惠惠购物助手相关链接,而是天猫网的相关链接,点击上述链接后直接跳转至天猫网页面,而不是惠惠网站或惠惠购物助手相关网页。
网易认为,天猫公司在 360 搜索上设定与惠惠及惠惠购物助手相关关键词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方面,天猫公司设定的关键词中包含网易公司所有的惠惠商标名称、网站名称、软件名称,上述行为混淆了惠惠商标、网站、惠惠助手软件与天猫网站的关系,使网络用户对于服务来源极易产生混淆和误认,从而点击相关链接跳转至天猫网站。另一方面,天猫公司明知惠惠名称与其无关,却使用有关惠惠的关键词参与 360 竞价排名推广,系未经网易公司许可利用惠惠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以及庞大的用户基础提升自己曝光度,达到为自己网站进行导流的目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惠惠网站作为导购网站,与多个电商平台存在CPS广告分成,天猫网的上述行为将本属于惠惠网站的用户流量劫持到天猫网站,使得惠惠网站无法通过用户点击取得广告分成,从根本上影响了网易公司的运营模式,降低了惠惠网站及惠惠软件的用户粘性,构成对网易公司合法经营行为的不当滋扰,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