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民工输出大省云南,正在进行一项探索:以市州为单位,对政府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云南省印发《云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下称《考核办法》),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对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督促,并对考核内容进行明确。云南全省各市州将通过自查、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评分,并划分出A、B、C3个等级。考核为C级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批评,整改不力者还将问责有关领导。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统计数据,云南全省人口近六分之一为农民工,每年涉及大量工资拖欠事件。在出台考核办法之前,当地已经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进行约束。
此外,记者注意到,山西、青海、贵州、江西等地也采取了相关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焦点1
考核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重点督促地方政府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分
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考核办法》的发布初衷,是“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依据《考核办法》,云南省政府将对各州、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考核工作由云南省政府领导,由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落实。考核时间覆盖2017年至2020年,前后横跨四年,每年进行一次评分。
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正根据云南省政府发文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并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是否“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措施”、以及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焦点2
考核采取何种形式?
按照A、B、C划分等级,以自查与抽样调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3个等级。其中全省排名前五名的市州,可以获评A级;发生包括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倒数2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种情形之一,所在市州当年度考核将被定为C级,其余均为B级。
上述负责人介绍,考核一般于被考核年度的次年年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共分为三个步骤。其中,首先是各州市自查,填报自查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于1月底前报送。各州、市政府应对自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此后,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2月底前,组织考核组,以抽查的形式进行实地核查,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在工作方式上,实地核查将采取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除此之外,联席办公室还将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焦点3
考核后如何赏罚?
考核为C级要通报批评,整改不力将问责有关领导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市州,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州、市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毕或连续2年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在云南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实地核查以及考核评议情况,与州市自查情况出入较大的,云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将组织复查。考核结果将向各州、市政府通报,并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对各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除此之外,市州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云南省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延展
建立黑名单恶意欠工资等同“老赖”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依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调查结果,2017年,云南全省农民工总量为791.4万人,同比增长5.5%,增速高于全国3.8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按照云南省总人口近4800万人计算,全省每6个人中,就有1个是农民工。”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云南山地占比大,传统农业发展困难,加之交通不便,导致经济长期相对落后。也正因为此,云南一直是全国排名前列的农民工大省,也是传统人口输出大省。“全省农民工中,又有大约七成赴省外打工。”上述工作人员称,云南省的农民工,多从事建筑工程、水电等对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工期较长,投入资金大,项目方回款一旦出现问题,极易造成农民工的工资拖欠。“而且这种拖欠行为一旦发生,涉及的人数多,社会影响也比较大。”
上述工作人员说,鉴于自身的情况,加上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云南省已经通过包括出台行政性法规等手段,对农民工的权益进行保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6月14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市州政府从源头对这一问题进行监管。包括提高准入门槛,对3年内发生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此外,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应设置专用账户,并由银行按月代扣。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上述工作人员称,目前,云南省已经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欠薪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投标和政府采购、不予受理资质升级和项目评优申请、降低资质、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予以惩戒;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采取限制出境和限制乘坐飞机头等舱、乘坐列车高级席次、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措施。“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负责人,将受到与‘老赖’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