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将设物权编和合同编等专编
昨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当天下午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内司委委员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立法
民法典 各分编下半年整体提请审议
前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介绍,今后一年将审议民法典各分编。那么民法典各分编如何设置?哪一分编会最先提交审议?昨日,针对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作出回应。
王超英介绍,现在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民法典分编的编纂并不是制定一部全新的法律,只是把现行的民事法律的规范进行一个科学的整理,当然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汇编,它要不断适应现在的情况对现行的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也要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
王超英表示,民法典各分编现在初步的考虑有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从时间安排角度,现在初步考虑是今年下半年适当时候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再下一步的审议工作现在的设想是进行分阶段审议,争取2020年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和民法总则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法典。”
监察改革 监察法生效后修改检察院组织法
昨日,有记者提问:监察法生效后是否会与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冲突?如何解决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监察委员会与检察院职权方面的关系?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场改革涉及检察院的职权调整和人员转隶。”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回应说,检察院的职权,特别是侦查权还有没有、有多大,必须依照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在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时已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他表示,本次大会通过监察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也将相应修改。这样,法律之间才能和谐统一,才能为监察委员会、检察院行使职权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撤销权 备案审查撤销权还未动用过
依据宪法的规定,对于地方的“问题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可以责令修改、废止,还有权撤销,可截至目前“撤销权”并未启动。在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后会不会动用撤销等手段增加备案审查的刚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回应说,备案审查是我们国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很重要的宪法性制度,这项制度应该说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备案,一个是审查。“对于收到公民的审查建议,我们有一套规范的处理程序,就是要逐一接收、登记、审查研究,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问题,积极稳妥地作出处理。”
对于未来的备案审查工作中会不会采取撤销的办法来解决问题,许安标说,“我们国家有很大的政治优势,中央有很大的权威,这些法规、解释通过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很容易形成共识,制定机关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很快地纠正了,这就是我们很大的优势,就是在很多情况下,问题走不到要动用撤销的程序。但我们在制度设计上是有相应安排的,就是如果你拒不撤销怎么办?也可以由委员长会议提出议案,由常委会决定予以撤销。”
监督
大气污染
“抓住京津冀大气污染这个钉子”
昨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举行记者会。
在回应记者提问时,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表示,要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京津冀大气污染这个问题最为突出的钉子来钉,一直钉到出蓝天。
北京这两天发布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袁驷坦承,一提起雾霾,心情就不免得有些沉重。大气污染防治过去这五年,是常委会和环资委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一方面是立法。我们全面修改了环境保护法,还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另一方面是监督工作。连续五年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法律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袁驷表示。
“总的来说,常委会和环资委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督工作,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袁驷说,钉钉子精神不能简单地说钉钉子,这五年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不断钉钉子,一直钉到底,抓住京津冀大气污染这个问题最为突出的钉子来钉,一年接一年不断地钉,锲而不舍,一直钉到出蓝天。
他表示,张德江委员长对2018年工作的建议提出,2018年常委会还要开展对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继续突出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一直钉到底的精神,深入推进法律贯彻实施,持续跟踪监督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网络安全
人大首次邀请第三方参与网络安全检查
针对网络安全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郑功成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的问题,首次尝试了邀请第三方有序地参与检查。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也不会有组织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郑功成表示,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性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在2012年12月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6年11月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简称为“一法一决定”。法律制定还不到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2017年8月至10月份对“一法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郑功成介绍,这次执法检查首次尝试邀请第三方有序参与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委托国内很权威的一个测评中心,在检查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部分关键信息技术设施进行专业性的检测,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有大约1/4的单位的网络安全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检查还发现,攻击者可以利用网站存在的漏洞,对某地级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篡改、删除,还可利用某省级地方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漏洞,轻易地侵入该服务器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威胁了广大客户的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此外,还委托另一家第三方机构,对网络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
郑功成表示,第三方的有序参与较好地解决了执法检查组专业性不足的难点,还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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