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解读“个税”改革:提高起征点考虑各种因素 并非越高越好
拟提高个税起征点 增加专项扣除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昨天(7日)的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对此进行了说明。
财政部副部长 史耀斌: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我们关注,也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切的。一个是提高起征点,我们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一个政策性的建议,这是第一个内涵。第二个内涵,我认为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
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税制
财政部副部长 史耀斌:除了这两个大的内涵之外,此外我还想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我们会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我们首先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提高起征点 统筹考虑各种因素
下面我们就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三大内涵,来听听专家的分析。首先关于起征点,专家认为作适当上调是必要的,但也不是越高越好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尚希:个税俗称的起征点,专业的说法叫免征额,起征点要提高这也是基于现在生活成本上升来考虑,这些年来居民生活成本在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要怎么样不对生活成本征税,这是基本的原则。从这个角度出发就有必要适当调高免征额,这样一来的话毫无疑问,对老百姓来说是个利好。
业内专家表示,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税种,它在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并不是越高越好。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 张连起:不是简单的说越高就越好,高了以后实际上对中低收入群体未必公平,因为虽然中低收入不缴了,但是财政收入也少了,那就是用于民生脱贫攻坚的,科技、教育、医疗、养老、民生的改善也少了。
而且,个人税负也并不仅仅由个税起征点一项所决定,它与税率、级次和征收范围等内容也直接相关。因此,现阶段提高个税起征点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刘尚希:个税实际上是平衡国家的钱袋子和老百姓的钱袋子,所以免征额这种税率级次的调整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说考虑到吸引人才的需要,还要考虑到税制简化的需要,再要考虑社会对这种调节公平的期待,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统筹考虑。
专项扣除 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
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增加专项扣除,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那么,个税改革为什么要增加专项扣除呢?再来听听专家的分析。
刘尚希:有了专项扣除以后,你这个免征额就跟以前的(起征点)免征额内涵就有所变化,两者同时实施那意味着减税的力度就更大了,这种专项扣除更多的是个性化。
业内专家表示,起征点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底线,适当提高起征点对中低收入群体减税减负意义很大。同时,还可以降低个人劳动所得的税负,适当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税负水平。
但是,同一个起征点只能解决普适性问题,不能兼顾到个体差异。纳税人因为医疗、教育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负担上升就会产生新的不公平。
张连起:专项扣除,比如说大病医疗,大病医疗和福利保障之间的关系,比如说首套房的贷款利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等要考虑到家庭的不同情况 ,可以先推出一些温暖民生的一些措施,就是先渐进改善。
但是,具体哪些费用可扣除?采取什么方式扣除?则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议和修改税法。
刘尚希:现在是提出了这个方向要实现专项扣除,但是专项扣除怎么去扣除?扣除的标准是什么?这个还得要细化,并且写到个税的修正案里头去,等到立法完成以后,这个才能真正的操作实施。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渐进推进改革
对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发布会上还特意提到了,要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征税模式。
专家表示,目前分类与综合中,综合是难点,还需要各部门作出很多努力。
张连起:我们现在的问题在于什么?就是个人收入的综合收入不好判断,现在的难点问题还有不少,包括信息系统建设,甚至在全球范围内的一个采集。
由于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比较复杂,包括对工资薪金等劳动所得按累进税率征税,包括对股息红利等资本所得按比例税率征税,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偶然所得都要征税。要把各种收入整合起来还非常困难。
刘尚希:综合征收,那你就要把这些收入加起来,首先要了解这些相关的涉税信息 涉税信息涉及到各个部门,那么各个部门之间怎么样密切配合,所以从这点来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其实难在综合,难在征管能力水平的提升上。
由于当前纳税人的收入、开支、家庭等涉税信息分散在银行、房产、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缺乏相应法律支撑很难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此外,当前仍然存在大量现金交易等情况,因此,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管模式,还难以一蹴而就。
张连起:我的预计是渐进的,因为要有凭据,比如说你的医疗凭据,你的教育费用,这样才能作为抵扣的基础,所以这个技术条件,信息条件,信息化的水平,征管条件等等,可能还得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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