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纪委书记谈监察试点工作:全省监察对象扩大近十万人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并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青海省纪委书记滕佳材在发言时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安排,青海省的监察改革试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已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在已全部挂牌,正式开始按照新的体制,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运行。
滕佳材说,省监察委员会将按照试点统一安排,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建设,运用好试点中确定的和监察法确定的十二种调查措施,加大反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省监察委员会组建以后,我们已经有一起案件,按照新的监察法和试点工作确定的留置措施进行了立案。原来采取双规措施的案件,已经转化为现有试点中确定的监察留置措施。”滕佳材说,通过这些案件,充分运用好试点工作的阶段,不断磨合,探索一些经验,创新一些方法,创新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的效果,为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出贡献。
在滕佳材看来,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不简简单单是一个反腐败的机构,其更多是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机构。
他透露,试点期间,青海省初步做了一个摸底,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由原来的8.94万人扩大到目前的18.09万人,监察对象扩大了近十万人。
“我们正对各个行业、各个方面的监察范围,逐一摸底,摸清监察对象的底数,建立档案,增加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监督落在各个方面,使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全覆盖。”滕佳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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