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代表团拟向大会提交18件建议 含设立国家级滨湖新区等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张磊 韩震震 陶涛)3月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将18件建议作为安徽代表团的建议,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这些建议分别是:《关于设立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滨湖科学城)的建议》、《关于设立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关于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建议》、《关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的建议》、《关于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搬迁和优化的建议》、《关于加大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力度的建议》、《关于支持安徽省设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关于支持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的建议》、《关于设立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建议》、《关于支持安徽省高速铁路建设的建议》、《关于尽快建设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安徽支线的建议》、《关于建设新一轮治淮工程的建议》、《关于支持安徽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的建议》、《关于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议》、《关于支持安徽省研究生教育的建议》、《关于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关于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
据了解,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安徽贯彻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兼顾即期发展和长远发展、既说普通话又说“安徽话”等四个方面的特点。其中,创新发展方面5条,包括支持设立国家级滨湖科学城、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合肥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等;协调发展方面4条,包括支持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高速铁路、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安徽支线、新一轮治淮工程等;绿色发展方面2条,包括加大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力度、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开放发展方面1条,重点提出设立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共享发展方面6条,提出建设华阳河蓄滞洪区、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搬迁和优化、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农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研究生教育、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安徽代表团提出的18件建议:
一、关于设立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滨湖科学城)的建议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皖江与皖北地区协调发展,提升合肥都市圈乃至长三角城市群国际化水平,安徽省拟依托合肥丰富的创新资源和产业优势,规划面积491平方公里,设立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滨湖科学城),建设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区,汇聚各类创新要素,打造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和展示窗口。合肥滨湖新区(滨湖科学城)生态环境优良、创新特色鲜明、综合承载能力较强,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联系密切,相关指标符合设立国家级新区条件。合肥滨湖新区(滨湖科学城)建设方案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建议国家尽快批复同意。
二、关于设立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
申请设立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徽全面对接国家“三大战略”、深化国家有关战略布局、激活区域联动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安徽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升级、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支撑。安徽区位优势突出、科技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厚实、政策优势明显、开放载体成熟,特别是以创建自贸试验区为引领,主动复制上海等自贸区改革经验,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安徽开放载体成熟,拥有17个国家级经开区和高新区,合肥、芜湖、马鞍山3个综合保税区和1个出口加工区,1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及10个外贸转型升级等基地;拥有一类口岸7个、进境指定口岸11个。建议国家支持安徽建立以合肥、芜湖、马鞍山综合保税区为主体,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平台的安徽自贸试验区,并在方案制定、体制机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支持。
三、关于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建议
淮河流域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淮河生态经济带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面积24.2万平方公里,2016年末常住人口1.39亿,地区生产总值5.8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2.5%、10.1%和7.8%。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协同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推动全流域综合治理,促进跨省区流域协调发展,探索内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有利于打造我国新的出海黄金水道,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中东部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保障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带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培育我国经济发展新支撑带。建议国家尽快批准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并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区域内合作,特别是在区域内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等方面,统筹推进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体制、跨区域环保机制、公共服务合作共享机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四、关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的建议
华阳河蓄滞洪区属国家一般蓄滞洪区,跨安徽、湖北两省,涉及安徽省望江、宿松、太湖3县及华阳河农场、九成监狱管理分局。2014年,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安徽省会同湖北省组织编报了《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修订本已上报。工程建成后,将确保华阳河蓄滞洪区及时调度运用,并为区域防洪、排涝、灌溉创造有利条件,对脱贫致富并防止因水患返贫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明确一般蓄滞洪区建设审批权限下放省级。虽然按照新的国家规定由省里审批,但考虑到跨皖鄂两省,资金投入太大,建议:
1。鉴于华阳河蓄滞洪区虽属国家一般蓄滞洪区,但跨皖鄂两省,涉及省际水事协调,且治理需求迫切,建议《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组织审批。
2。鉴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涉及安徽省安庆市的望江、宿松、太湖3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建议国家在投资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五、关于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搬迁和优化的建议
安徽省淮河流域共有13处行蓄洪区建有庄台、保庄圩。其中,庄台218座,总面积7710915平方米,居住总人口257754人;保庄圩37座,圩内总面积214.3平方公里,居住总人口256538人。但水利、交通、供水、医疗、卫生等基础条件薄弱,导致淮河行蓄洪区庄台、保庄圩贫困人口集中,贫困程度较深,是扶贫攻坚的重点区域。为加快行蓄洪区群众脱贫致富,改善行蓄洪区居住环境,确保到2020年行蓄洪区内人民群众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安徽省在全面普查庄台和保庄圩基本情况、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通过庄台和保庄圩加固提标,并配套水利、交通、供水、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善区内居民生存发展空间,优化居住环境,完善行蓄洪区管理并实现及时有效行蓄洪调度。目前正抓紧组织编制《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加固提标实施方案》。建议国家能够将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加固提标工程纳入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范围,在项目审批、迁建补助和投资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支持安徽省开展庄台和保庄圩的水利、交通、供水、医疗、卫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六、关于加大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力度的建议
安徽省承东启西,水资源丰富,是淮河中游、长江下游的重要水源补给和水源涵养区,为保护江汉平原、江淮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生态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2012年,财政部、环保部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成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试点实施以来,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皖浙跨省界街口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与以往年度均值相比,主要污染物浓度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2014年,安徽省启动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以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界考核断面,以断面监测水质情况确定流域上下游补偿责任主体,每年设立补偿资金2亿元。大别山生态补偿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总磷、总氮、氨氮、高锰酸指数等指标保持稳定并有所降低。2018年,安徽省将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议:
1。国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常态化的省部际会议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省部际协调会议,协调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跨省间横向补偿工作。
2。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将生态红线纳入转移支付范围,加大退耕还林、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减少市县财政资金配套。
3。不断拓宽补偿种类和范围,逐步建立覆盖森林、湿地、水源、大气等生态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推广林业碳汇、排污权、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机制,并在政策扶持、财税优惠、项目布局、扶贫开发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构建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支持、项目援建等多元补偿方式,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脱贫攻坚等实行综合补偿。
七、关于支持安徽省设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安徽省实现制造强省战略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安徽省依托江淮、奇瑞、长安、安凯等主要整车企业,合肥国轩、安徽华霆、上海电驱动、苏州力神电池、芜湖天弋、巨一自动化、阳光电源、埃泰克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已建成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价值链体系,相对领先的技术创新体系,良好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优势,安徽省将以江淮大众研发中心和江淮蔚来项目为抓手,横向依托江淮、奇瑞、长安、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电科三十八所、中科大、上海交大、华中科大、合工大等产学研资源,纵向整合国轩、华霆、巨一、科大讯飞等优质零部件企业资源,集聚整合全球开放创新资源,组建新能源汽车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围绕“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三大方向,构建以纯电动,轻量化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平台,并坚持平台基础上的迭代开发重点突破整车集成技术、智能网联技术、动力电池技术、电驱动技术、电控技术、轻量化技术,研发新一代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客车,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建议国家支持安徽立足中部、面向行业、辐射全国、围绕突破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依托江淮汽车等企业,设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世界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高地。
八、关于支持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但安徽这项工作基础比较落后,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欠账更大,成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初步统计,安徽2018—2020年需要正常完成7.2万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如果再加上皖南地区20户以上的自然村都通一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预计共需建设资金约490亿元(其中贫困县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约76亿元)。由于安徽财力限制,靠自身力量按期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十分艰难。因此,建议国家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倾斜中央预算内资金、提高安徽专项政府债券额度、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安徽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九、关于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的建议
多年来,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债务数额较大。从安徽情况看,经过深入摸底和审计甄别,截至2016年底,全省267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共认定二三类债务总额199.9亿元。为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近年来,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意见、考核奖补暂行办法等政策,健全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将全省公立医院一类债务全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在全国率先设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奖补资金,2017-2020年单独安排新增债券20亿元(每年5亿元)、专项奖补资金5亿元(每年1亿元左右),用于各地化债综合奖补,引导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本地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贴息;要求各级公立医院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等。
但受债务数额较大、基础财力薄弱(安徽省人均财力位于全国27位)、卫生资源短缺(2016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56、执业(助理)医生数1.84、注册护士数2.07,分别位居全国第24位、27位、27位和中部省份第5位、第5位、第6位)等影响,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有效减轻其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国家从资金、政策方面鼓励地方主动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一是对地方公立医院债务进行贴息;二是从发行国债资金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提高现有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水平,促进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经济运行的平衡;三是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奖补机制,对债务化解较好的地区和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进行奖补,在分配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时,对化解公立医院债务进展快、绩效好的地方予以倾斜。
十、关于设立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建议
近年来,安徽省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科技协同创新、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军地人才共育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为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军工资源丰富。合肥、芜湖、蚌埠等市集聚了中电科8所、16所、38所、40/41所、43所、兵器214所、中国人民解放军5720厂、安徽军工集团、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等一批知名军工院所,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列装了大批军事装备,在全国军工科研生产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二是产业发展迅速。培育了科大讯飞、中科合肥微小燃气轮机研究院、国盾量子等近百家军民融合企业,实施了北斗多模导航芯片、中子吸收板等80余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工程),打造了电子信息、公共安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聚集了一批军工配套企业,带动效应明显,军民融合产业年产值突破千亿元。三是军民融合成果显著。研制空警200、空警500预警雷达先后亮相抗战70周年和建军90周年阅兵。量子通信、太赫兹安检仪、气球载雷达系统等装备产品先后参与了党的十八大、博鳌亚洲论坛、APEC会议等国家级重大保障活动。四是协同创新优势突出。先后获批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有国家大科学工程5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2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家,是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力量,在量子通信、铁基高温超导、智能语音、新能源汽车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取得了一批世界领先、国内一流的重大科技成果。
安徽省规划以合肥为中心,芜湖、蚌埠为补充,建设“军民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圈”,重点促进军地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打造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军事战略通道,建设贯通全省南北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撑带”,重点加强重要交通、信息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地等物资储备设施,以及测绘、气象水文设施的军民共建共用,推动形成符合国家战略取向的军民融合空间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与军工经济融合发展,建议国家支持安徽省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并在军地科技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军地人才共同培育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支持。
十一、关于支持安徽省高速铁路建设的建议
1。支持尽早开工建设合肥—新沂高铁。合肥至新沂高铁,南与合安九、昌吉赣、赣深等高速铁路联通,北接徐连高铁、京沪高铁第二通道和沿海高铁,构成华南、西南经中部地区至山东半岛的快速客运大通道,对完善国家快速铁路网布局,加强内陆与沿海地区经济融合,推动长江经济带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可研方案,该铁路全长343.5公里,共设置客站12座,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估算投资511亿元。建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尽早动工建设。
2。加快沿江高铁通道规划建设。新建武汉—合肥—南京高铁,与京沪、沪宁以及江苏省拟建的北沿江高铁衔接,不仅有利于构建高标准、大容量高铁通道,实现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目标,也有利于恢复既有合宁铁路货运功能,贯通宁西、宁启货运铁路通道,对加强长三角与中西部地区联系交流,促进产业梯度转移,构建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合肥—南京高铁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十三五”铁路建设规划,并已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2018年勘察设计计划。建议尽快启动合肥—南京高铁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并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中,将武汉—合肥高铁纳入相关规划,早日启动前期工作。
3。将合肥—六安—襄阳—安康高铁纳入国家规划。该铁路是陇海和沪汉蓉两大通道之间又一条快速客运通道,对支撑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强化东、中、西部之间联系交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线路全长约87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610公里,新建里程260公里。拟按350公里时速规划建设。目前,安徽省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中,将合肥—六安—襄阳—安康高铁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早日启动前期工作。
十二、关于尽快建设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安徽支线的建议
安徽省用气量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2017年全省用气量41亿方。目前气源供应主要是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一线,占总量的78%,改线输气量已达设计能力的80%以上,其中定远—合肥支线、利辛分输口已经饱和。根据《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到2021年,全省用气量达到80亿方,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9%以上。气源供应和输送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用气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到2020年,输气能力缺口仍将不低于15亿方/年,其中皖北地区缺口10亿方/年。建议将规划远期建设的苏北—皖北—豫中、苏中—皖中两条联络线整体纳入中俄东线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并于2018年提前启动安徽支线(徐州—淮北段)建设,力争2019年通气,以缓解安徽省日益突出的天然气供需矛盾。
十三、关于建设新一轮治淮工程的建议
201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5号),明确进一步治理淮河的目标和任务。201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共同印发了《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发改办农经〔2013〕1416号),提出用5~10年时间,基本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主要任务。截至2018年1月,涉及安徽省的进一步治淮18个单项工程,匡算总投资约529亿元,已开工建设9项,正推进前期工作9项,累计下达投资计划约12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119亿元。为加快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安徽省正谋划推进尾闾畅通、水系连通、区域排涝、安全发展、蓄洪滞洪、系统调度等淮河治理“六大工程”,具体包括30项重点水利项目,现正逐步启动研究论证和前期工作。建议:
1。进一步治淮属于全流域性受益的工程,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能够研究出台国家统筹补充、跨省域补充耕地的有关政策,帮助解决相关工程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或者研究提高重大水利工程耕地占补有关费用,直接纳入工程概算,用于购买补充耕地指标。
2。请参照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同类项目补助标准,帮助提高淮河行蓄洪区及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3。请在国家层面加大协调力度,在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同时,同步加快推进淮干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同步批准实施。
4。对于审批权限下放省级的有关项目,请明确中央投资政策,中央投资比例不低于已审批同类项目的批复比例。
5。启动淮河治理后续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将界宿新河水系连通、界南新河水系连通、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奎濉河治理、沙颍河治理、淮河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加固提标等增列进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范围,并给予政策支持。
十四、关于支持安徽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的建议
安徽省委、省政府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制定《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基金,建立重点研发项目库、重点企业库和重点产业化项目库,已形成以科大讯飞等为代表的一批人工智能企业。特别是依托中科大等科研院所人才优势和合肥市良好的产业基础,正通过内生培育和开放合作,着力打造集前沿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和产业发展为一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议:
1。国家组织相关力量集中攻关,加快构建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化体系,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
2。集中建设一批基础前沿技术研发平台、开源和共性技术平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强化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基础支撑。
3。通过省部共建等方式,支持安徽省先行先试,在智能汽车、智能医疗和智慧民生领域,率先开展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并在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培育形成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行区和智慧产业新高地。
十五、关于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申报试验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现实需要,对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促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实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金融业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统计,截止2017年末,安徽省绿色信贷余额达1700亿元,较年初增加近300亿元,同比增速超过1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7个百分点。特别是合肥市具备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量子通讯等前沿科技资源优势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优势,生态环境优势、地理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较为突出,具有申报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良好基础。建议国家支持合肥市申报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按照“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的原则,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深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开放合作,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十六、关于支持安徽省研究生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安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先后获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安徽省高校现有学科学位点数量、研究生招生规模均与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对创新发展和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撑力度明显不足。2016年,全省研究生招生总数1852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1943人,分别占全国3.16%和2.9%,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招生计划数在中部六省中排倒数第2位,难以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需要。高校博士授权单位数在中部六省中排倒数第3位,硕士学位授权点数排倒数第2位。建议国家增加安徽省高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并在新增博士硕士授权单位授权点政策上给予支持。
十七、关于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是经文化部批准的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也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区域划定以清末徽州府行政区域的一府六县(歙、黟、婺源、休宁、祁门、绩溪)为基础,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总人口200万人,具体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江西上饶市婺源县三大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尽管目前徽州文化保护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保护经费不足、传统村落保护形势严峻等方面。建议:
1。从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探索建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偿机制,在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整治、村民自住房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
2。从国家层面对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新的经济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为保护区建设提供良性发展的“绿色通道”。
3。在国家层面制定政策,加强古民居整体保护利用,强化古民居古村落环境风貌整治。
十八、关于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党的十九大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主导作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建设做出的顶层制度设计。实践经验表明,知识产权法院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司法需求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作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提出建立均衡发展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是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作为“中部崛起创新高地”,安徽具有旺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专门化建设的良好基础,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条件已经具备。
为满足区域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成果保护的迫切需要,有效维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健康的创新市场秩序,建议:批准在安徽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辐射安徽全省乃至周边地区,回应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旺盛需求,改变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与社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之间的不平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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