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明天,我们将迎来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网售医疗器械应有实体店,陕西为女职工提供特别保护,重庆65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
这些新规与你有关,点击图片还能看到更多!
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
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校企双方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网售医疗器械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确认在其平台入驻的企业具备线下实体店,网络销售企业应当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最高罚50万。
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
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提出实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执行权
最高法日前公布《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执行司法解释,均自3月1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不得依据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要求财政部门在指定媒体发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优化服务,降低供应商的投诉成本。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部分时限要求等措施便利企业境外投资,同时提出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新标识可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促进节约用水。
上海: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3月1日起,上海将大幅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今后上海对社会投资项目将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分类,从取得土地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35个、48个工作日。
黑龙江:推后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
黑龙江省决定,为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有充足睡眠时间,从3月1日新学期开学起,全省小学生、初中生早晨到校时间由目前早7:10后不同时间推迟到全省统一早8: 00,高中生由目前早6:30后不同时间推迟到全省统一早7:30。
陕西:为女职工提供特别保护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提供特别的劳动保护,特别要求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
河南: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细化监管职责,明确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同时规定,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给予停业、停产整治、关闭、拆除等处罚措施。
重庆: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全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购门票进入公园和旅游景区的年龄下限从70周岁降低至65周岁,并规定,独生子女照料生病住院老年父母,每年可享最长10天带薪护理假。
贵州:规范机关事务工作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全省将建设节约型机关,从严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禁超编超标配车、禁止公车私用。
福建:11类食品实行追溯管理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对粮油、蔬果、水产品等11类食品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深圳: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
《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深圳将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平均费率水平有望下调20%左右。其中,工伤保险支缴率低的用人单位,可享受最多50%费率下浮优惠;工伤保险支缴率高的用人单位,费率将上浮最高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