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焦点资讯 营销之道 企业报道 淘宝运营 网站建设 软件开发 400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今日头条 » 正文

公安部:网上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面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企业800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178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公安部答疑“驾照销分新规”:网上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面签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近日,公安部针对“3月1日起实行驾驶证销分新规”作出回应,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今日(2月26日),公安部再次对群众咨询较多的

  原标题:公安部答疑“驾照销分新规”:网上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面签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近日,公安部针对“3月1日起实行驾驶证销分新规”作出回应,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今日(2月26日),公安部再次对群众咨询较多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其中提到,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不需要进行面签。

  按照新规规定,驾驶人驾驶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后,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处理,而不必再到业务窗口办理。

  公安部交管局今日明确表示,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针对部分人疑惑的通过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是否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公安部交管局回应称,通过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app申请备案,无面签限制要求。

  当驾驶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交通违法事故后,能否在网上处理?公安部交管局称,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责任编辑:张义凌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吉ICP备11001726号-6
企业800网 ·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