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批“出借巨额财政资金”,他是第一人!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编辑/张喜斌 统筹/陈威]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德宏州政协原副主席刘新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消息称,刘新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出借巨额财政资金。
最后,刘新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了解到,刘新光被批“滥用职权出借巨额财政资金”。这一说法在中央纪委官网的通报中尚属首次出现。也就是说,被批“出借巨额财政资金”,他是第一人。
ink="">刘新光首被批“出借巨额财政资金”
2018年2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转发了云南省纪委的消息。云南省纪委消息显示: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德宏州政协原副主席刘新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该通报称:经查,刘新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未经批准多次出国(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出借巨额财政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通报显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8年2月2日,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新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云南省德宏州政协原副主席刘新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3月,刘新光提前退休。也就是说,这位省管干部在退休一年后被查。此外,被批“出借巨额财政资金”,他是第一人,这也是中央纪委首提此说法。
这位省管干部在退休一年后被查处
公开资料显示:刘新光,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云南腾冲人,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德宏州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州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据了解,1982年12月至1984年4月,刘新光在德宏州潞西县财政局工作。1984年4月至2000年12月,刘新光开始在德宏州财政局工作。
其中,1995年5月,刘新光任预算科副科长,1998年5月其任预算科科长,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刘新光在德宏电大财会大专班学习,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刘新光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
2000年12月至2003年2月,刘新光任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2003年2月至2003年6月,刘新光任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刘新光任德宏州财政局局长、党组成员。
到了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刘新光任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5年11月至2008年4月,刘新光任德宏州财政局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4月至2013年2月,刘新光任德宏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刘新光任德宏州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州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7年3月,刘新光提前退休。2018年2月6日,云南省纪委对德宏州政协原副主席刘新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其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此外,早在2017年10月18日,云南省德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该会议通过了《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十四届人大代表刘新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等文件。
去年十月份刘新光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媒体报道显示,2017年10月18日,云南省德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一次会议。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麻约主持会议。德宏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据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报告及说明,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十四届人大代表刘新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和《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十四届人大代表刘新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接受了龚敬政辞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的申请,决定任命卫岗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代理州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代理州长卫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孔勒干对审议内容作了表态性发言。
余麻约要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工作评议意见,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快发展。
同时,要求新任命的同志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强化宪法意识,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自律意识,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刘新光曾称要把村民搬迁到条件较好地方
2013年9月3日,时任德宏州政协副主席刘新光在省政协召开的“民生论坛?我为扶贫献良策”主题发言会上发言,称要“把条件差的村民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其表示——
要确保“扶持一村脱贫一村”;加快产业扶贫步伐,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因地制宜,搞好贫困村民种养殖业的技能,使他们成为种养殖业能手;推进移民搬迁工作,把条件差的村民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把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用于扶贫建设。[资料来源:中央纪委、云南省纪委、德宏州人大、德宏州党务公开网、云南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