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乡村振兴 关键在党(政策解读·聚焦中央一号文件④)
解读人: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杨尚勤 何予平 王茂林 采访人:本报记者 顾仲阳 王 浩
一把手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避免“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保证。为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是坚持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的首要任务。文件提出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明确了谁来领导、谁来负责、谁来落实等问题。
在领导体制上,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只有一把手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避免“三农”工作出现“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在建立工作机制方面,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能够落地生根,明确了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如何界定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和县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文件提出,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不少干部缺乏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对农业农村实际不够了解,工作方法不够接地气
“尚贤者,政之本也。”大政方针确定后,干部是决定因素。然而现实中,愿意做农村工作、会做农村工作的干部还比较少;不少干部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对农业农村实际不够了解,工作方法不够接地气。只有改变这种状况,才能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定力,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能力水平,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如何打造一支合格的“三农”工作队伍?文件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指出了队伍建设的方向。要懂农业,善于学习农业经济和技术,勤于到田间地头与实际接触,不断提高引领市场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爱农村、爱农民,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善于倾听了解农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村发展规律,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
如何培养、管理、使用“三农”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考虑乡村发展不平衡性和不断分化趋势,根据现状和需要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
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体系基本成熟稳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搭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有必要把这些重大政策法治化,强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治保障。
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随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三农”工作的党内法规依据将更明确,“三农”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工作机构将更加稳定。
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文件特别提出,各地可以从本地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明确要求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考虑到目前乡村发展不平衡性和不断分化趋势,一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并对几种具有典型性的村庄发展分别提出了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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