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焦点资讯 营销之道 企业报道 淘宝运营 网站建设 软件开发 400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今日头条 » 正文

汤兰兰案被告律师:审查不是开庭 有一定促进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企业800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971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汤兰兰案”四被告代理律师:审查不是开庭,有一定促进作用2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此前引起网络关注的“汤兰兰案”进行了回应。回应中称,“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依法审查处理。

  原标题:“汤兰兰案”四被告代理律师:审查不是开庭,有一定促进作用

  2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此前引起网络关注的“汤兰兰案”进行了回应。回应中称,“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依法审查处理。”审查处理到底是什么处理方式?封面新闻记者从四人代理律师处获悉,“审查并不是指开庭审理,而是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期间会听取代理律师以及申诉人本人的意见。”

  据四人代理律师介绍,黑龙江省高院的回应对案件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他们四个人的申诉受理审查,也就意味着将对全部案件进行审查。”该代理律师表示,尽管审查不会开庭,但是依旧会听取申诉人本人以及申诉人代理律师的意见,“只要能让我们说话,就是好事。我们目前已经将材料全部递交,接下来就需要看法院方面的了。”

  “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在此前曾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申诉是很早以前的申诉,并不是在近期提交,同时与该申诉同期的部分申诉也已经被黑龙江省高院予以驳回,那么这一次申诉在审查后是否有可能被再次驳回呢?对此,该代理律师表示,就程序上来说,驳回也是有可能的,“但我们这边会递交相应的证据,具体情况目前并不好说,无法判断。”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点击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张义凌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吉ICP备11001726号-6
企业800网 · 提供技术支持